首页 > 金寨县安居中心 > 监督保障 > 公开制度
号: /202110-00006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内容分类: 公开制度 发文日期: 2021-10-18 16:51:17
发布机构: 金寨县安居中心 生成日期: 2021-10-18 16:51:17
来源单位: 金寨县安居中心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安居服务中心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
文  号: 词:

金寨县安居服务中心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

2021-10-18 16:51 来源:金寨县安居中心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27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居中心舆情回应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办公室,由单位收文员收文后交办给各具体经办部门。

第二条 坚持“谁负责,谁办理”,舆情涉及的经办部门负责对舆情进行回应;坚持主动应对、及时回应、科学处置的原则,把握好时、度、效。着力提高应对政务舆情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处置能力。

第三条 各科室要对网络出现的舆情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响应,及时办理。

第四条 对于一般性网络政务舆情的回复内容,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审定后,于形成本单位的网络政务舆情核实调查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

第五条 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网络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政务舆情“收集、认领、研判、处置、回应”处理流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及时回应。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