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208-0000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内容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文日期: 2022-08-19 10:29:35
发布机构: 金寨县安居中心 生成日期: 2022-08-19 10:29:35
来源单位: 金寨县安居中心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县人大“聚民意,惠民生” 行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文  号: 词:

关于县人大“聚民意,惠民生” 行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2-08-19 10:29 来源:金寨县安居中心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胡**等代表:

     您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中,提出的《关于拆除村社区大沟组地质灾害点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你们建议内容主要是红村社区大沟组(烈士陵园后山)每逢下大雨,山上的洪水直接涌进居民家中,居民强烈要求拆除该处地质灾害点房屋”。

       经查该地质灾害点处房屋主要涉及王庆福、李家芳、汪光贵等18户。201610月,业务一组已对该18户房屋进行现场调查登记,主体房屋为砖混结构二层楼房,房屋面积2194.75㎡,附属房屋,砖木结构268.82㎡,简易结构14.18㎡,共计2477.75㎡,建于80年代,结构尚可。后因红军广场三期工程未实施,该地块房屋就没有被征收。一晃6年,该18户要求拆迁的呼声一直很高。

二、存在问题

1.18户房屋位于烈士陵园山脚下,山体特别陡峭,山体紧挨主体房屋,主体房屋后又建满附属房,故排水沟排水不畅;每次下大雨山体积水或洪水有时漫到该18户房屋中。

2.该山体地质灾害点国土部门早已处理到位,挡土墙较牢固。主要是该18户主体房屋及附属房离山体较近,排水不畅,不拆除附属房很难处理排水问题。                  

3.18户主体房屋目前目测结构尚可,又达不到D类危房条件,也不可能封存搬迁。而且该18户房屋与附近居民房屋靠近很难单独处理。

三、解决问题的途径

1.目前该18户只能自己疏通处理排水沟,处理好附属房边的挡土墙。

2.该地块建议县政府尽早纳入征收计划,只有拆迁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金寨县安居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7359091

 

2022 8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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