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金寨县安居服务中心牵头,制定了金寨县梅山城区老汽车站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二)该方案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发改委、司法、财政、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对上述方案充分开展论证与修改;
(三)经论证后的方案面向社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均在30天以上;
(四)召开该项目范围内被征收户代表和特邀公众代表参加的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充分听取被征收户意见建议,结合征求意见修订方案,并及时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群众公布;
(五)金寨县安居服务中心充分研判,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县委维稳办通过;
(六)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本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并于10月24日正式发布该项目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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