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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415240018/202306-00197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内容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 2023-06-30 08:36:59
发布机构: 金寨县安居中心 生成日期: 2023-06-30 08:36:59
来源单位: 金寨县安居中心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词: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6-30 08:36 来源:金寨县安居中心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征迁工作中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几点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几年,乡镇工作中,因一些重点工程建设需要,经常涉及群众土地及房屋征迁,现就乡镇征迁工作中如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建议如下:

1.目前六安市集体土地拆迁房屋及附属物都按六政办秘〔2020〕120号文件执行,标准过低,建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程序上报调整补偿标准。

2.对特殊的工程和装饰装修在文件中体现评估确定。

3.县重点项目应结合实际,依据规划红线,适时实施征迁,减少变数,维护政府公信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4.制定方案时要妥善安置群众,乡镇要规划设计好,用最好的地块安置群众,尽可能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备、配套齐全的地段做安置点。

5.争取优惠政策,对在集镇、县域购买商品房的拆迁户给予一定的补贴。

6.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我中心要加强对乡镇拆迁工作的指导加强乡镇拆迁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做到活用政策,依法拆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金寨安居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7359091

 

                                 

                                   金寨安居服务中心

                                  2023年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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