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征迁工作中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几点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几年,乡镇工作中,因一些重点工程建设需要,经常涉及群众土地及房屋征迁,现就乡镇征迁工作中如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建议如下:
1.目前六安市集体土地拆迁房屋及附属物都按六政办秘〔2020〕120号文件执行,标准过低,建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程序上报调整补偿标准。
2.对特殊的工程和装饰装修在文件中体现评估确定。
3.县重点项目应结合实际,依据规划红线,适时实施征迁,减少变数,维护政府公信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4.制定方案时要妥善安置群众,乡镇要规划设计好,用最好的地块安置群众,尽可能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备、配套齐全的地段做安置点。
5.争取优惠政策,对在集镇、县域购买商品房的拆迁户给予一定的补贴。
6.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我中心要加强对乡镇拆迁工作的指导,并加强乡镇拆迁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做到活用政策,依法拆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金寨安居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7359091
金寨安居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