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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406-00016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内容分类: 公开制度 发文日期: 2024-06-14 16:14:37
发布机构: 金寨县安居中心 生成日期: 2024-06-14 16:14:37
来源单位: 金寨县安居中心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安居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文  号: 词:

金寨县安居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2024-06-14 16:14 来源:金寨县安居中心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第二条 我中心的政府信息统计由综合股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其他股室协助办理。

第三条 政府信息按条计算,如为文件形式,一份文件记为一条信息,部分内容公开的文件也记为一条信息;如为报告形式,一份报告记为一条信息;一条信息以多种形式公开的,不重复计算。

第四条 实行季度统计制度,各股室将本股室所发信息按每季度统计一次,并于每季度终了5日内报送综合股。实行年度统计制度,综合股于年度末的一个月内,对各股室报送的信息进行全面统计并进行分析。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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