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240720/201511-00003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内容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文日期: 2015-09-22 00:00:00
发布机构: 金寨县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15-09-22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人民政府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住建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  号: 词:

金寨县住建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5-09-22 00:00 来源:金寨县人民政府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及城乡规划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规划、房地产业、建筑业、建材业、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名胜区、勘察设计咨询业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拟定地方性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监督检查住宅与房地产业、建筑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房地产及建筑市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二) 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制定全县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保障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规划及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乡镇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 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 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组织实施I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及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经济定额,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制定地方价格估价表,组织发布造价信息;对全县建设工程标准定额进行管理和重点工程项目的预算审查;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五)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

(六) 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全、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建筑构配件生产、非标准设备加工生产、检测试验等企事业单位资质、资格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拟定建筑领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七) 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探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建材行业管理,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工作;负责建筑节能推广应用。

(八) 承担规范村镇建设及指导令县村镇规划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规划和建设。

(九) 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 管理县城公用事业。负责县城供水、排水、燃气的行业管理;管理市政设施、城区防汛排涝;管理县城园林和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

(十一) 指导各乡镇住房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理资质审查,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动态监控;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售审批、验收备案。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管理:参与核定廉租房租金标准和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指导价格;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    

(十二) 承担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

(十三) 负责城市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污水排放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确保城区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十四)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度住建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金寨县住建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机关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金寨县住建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金寨县住建局机关本级

2

金寨县房地产管理局

3

金寨县人防办

4

金寨县园林路灯管理局

5

金寨县质监站

 

三、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2033.38万元,支出总计1759.1万元。

四、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33.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1.17万元,占40.38%;事业收入607.68万元,占29.89%;其他收入604.53万元,占29.73%。

五、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9.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支出决算0.99万元,用于失业保险支出。

2.“城乡社区管理支出”1677.9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040.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日常开支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637.19万元,主要用于二级机构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经费开支。

   3、“医疗与计划生育卫生”2014年度决算30.7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22.32万元,用于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决算8.46万元,用于二级机构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49.3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49.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17.38万元,本年支出417.3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2014年度支出决算417.38万元,其中“公共租赁住房支出”决算4.3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决算413.0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护。

金寨县住建局部门2014三公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合计

55.30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41.7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3.5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55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金寨县住建部门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30万元。包含本级和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41.75万元,共接待120批次,3513人,与上年比招待费大幅度下降,主要采取强化工作制度,降低接待标准,规范派餐单审批等措施。接待主要用于上级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四辆公务车正常运行,保证工作需要。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3.55万元,包括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4年,金寨县住建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