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梅山老城区亟待加大改造力度》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您所建议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并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细化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程,把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改善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基本建立了以公租房、安置房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十二五”期间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8575套。“十三五”期间,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主要以棚户区改造为主,预计“十三五”期间,全县各类棚户区、城市危房改造约1.5万户。
2017年5月,经县政府同意,我局委托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金寨县城市城市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2018-2020三年计划》,贵委员提出的梅山老城区3号桥至4号桥地块已纳入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上报省棚改系统库。目前,县委、县政府正谋划老城区统一整体规划,分阶段进行改造,具体房屋征收时间以县政府下达房屋征收决定为准。
以上答复,妥否,请反馈。
附:反馈意见表
2018年6月22日
抄报:县政府办、县政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