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240560/201806-00416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议案
内容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 2018-06-25 00:00:00
发布机构: 金寨县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18-06-25 00:00:00
来源单位: 住建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住建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4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  号: 金住建〔2018〕240号 词:

金寨县住建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4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2018-06-25 00:00 作者:办公室 来源:住建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梅山老城区亟待加大改造力度》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您所建议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并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细化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程,把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改善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基本建立了以公租房、安置房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十二五”期间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8575套。“十三五”期间,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主要以棚户区改造为主,预计“十三五”期间,全县各类棚户区、城市危房改造约1.5万户。

 2017年5月,经县政府同意,我局委托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金寨县城市城市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2018-2020三年计划》,贵委员提出的梅山老城区3号桥至4号桥地块已纳入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上报省棚改系统库。目前,县委、县政府正谋划老城区统一整体规划,分阶段进行改造,具体房屋征收时间以县政府下达房屋征收决定为准。

以上答复,妥否,请反馈。

 

附:反馈意见表

 

 

 

 

                             2018年6月22

 

 

 

 

 

 

抄报: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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