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240720/201907-00004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意见
内容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 2019-07-16 00:00:00
发布机构: 金寨县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19-07-16 00:00:00
来源单位: 住建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住建局关于县十届三次政治协商会议第12号提案的回复
文  号: 金住建〔2019〕133号 词:

金寨县住建局关于县十届三次政治协商会议第12号提案的回复

2019-07-16 00:00 作者:办公室 来源:住建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徐生山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乡镇集镇亮化工程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我局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县乡村面
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长岭、斑竹园、南溪、天堂寨、燕子河、铁冲等10多个乡镇绿化、亮化、美化得到提升,但与县城相比,确实存在很大的差距,究其原因: 一是乡镇财政较为困难,对亮化工程投入严重不足;二是乡镇近年来主要精力和财力都用于脱贫攻坚,对集镇夜景亮化这一锦上添花的工作,重视程度不高;三是县财政困难,对乡镇亮化工程没有专项资金支持。

为推进小集镇建设,近年来,我局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小集镇建设资金,2016年帮助麻埠镇争取30万元,2018年帮助关庙乡争取60万元。2019年,我局又在积极帮助槐树湾乡申报小集镇建设资金。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上申报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亮化工程建设,让乡镇集镇真正地亮起来、美起来。

感谢您对我县集镇建设的关心,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6月20日

 

 

 

 

 

抄报: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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