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加大关于县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落实力度》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政策宣传引导情况
2019年8月我县印发了《金寨县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在“政府引导、业主自愿、明确责任、各方支持”四个基本原则指导下,我局从四个方面进行引导和宣传工作,一是实施方案出台后,及时的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在政府网站对《金寨县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进行了公开;二是针对有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小区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公示栏及小区
业主微信群进行广泛宣传;三是针对正在施工的老旧改造小区,组织业主代表对《金寨县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及申报程序进行学习;四是本着各方支持的原则,开展广泛宣传的同时,积极联系在我县开展经营活动的电梯企业将我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告知各企业,并要求各电梯企业积极按照文件规定配合业主进行安装,同时将我县安装有电梯的电梯企业名单告知业主。经一段时间的网站、微信群、现场宣传及引导,我县大多数业主已基本了解我县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及有关程序。
二、存在问题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一件惠民的好事,可以改善老旧楼房居民的生活质量,方便群众出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但由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必须征得所在单元全部业主同意,在实际加装电梯的过程中众口难调,居民意见不统一,因此产生了如下四个方面问题:一是大部分一层的业主认为加装电梯无法对自己的生活质量做出实质性提升,反而给自己出行、采光、通风、绿化等生活环境造成了影响,因此不同意加装电梯;二是中层住户认为我所在楼层不高,同时,还要自己出一笔安装费用,持可装可不装的观望态度较多;三是顶层住户特别有老年人的住户急需装电梯,听说县政府财政补贴20万元/台其余部分资金自筹时,而顶层资金摊销费用较大,犹豫的比较多;四是部分单元因实际条件如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无法加装电梯。上述四个方面问题的存在造成此项工作目前推进缓慢。
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目前,东方龙城有一个单元每户业主已达成一致意见,自筹资金并与电梯企业签订合同,加装图纸正在审定中,待审定完成后将尽快推进。经与我县招商引资通立电梯企业多次协商,在《金寨县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下,电梯企业表示愿意在业主自愿的基础上,除政府补贴20万元/台外,其余费用由电梯企业一次性垫资,业主在使用中按次付费,待垫资费用收齐后,只收取正常使用费用。现该电梯企业已与四个单元每户业主达成初步意见,正在进行地质勘测等前期准备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加强与社区之间的配合,增强组织协调,在建设资金分摊、业主异议协商等方面提供参考建议,确保不同业主的诉求尽可能得到保障,让更多群众能够更快捷、更便利地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
办理类别:社会类
联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64-7359232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