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20年6月15日-19日,县住建局、人社局联合开展2020年端午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金寨春风里一期、二期工程项目
金寨春风里项目一期、二期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自2020年6月12日拆除旧考勤设备以来,不按规定安装实名制设备,新入场工人不录入“一卡通”系统,不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无现场考勤,实名制用工管理工作形同虚设。复工以来,没有通过“一卡通”发放过农民工工资,6月份发放钢筋工班组农民工工资时,不按照规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进行发放。
二、恒大养生谷建设单位
恒大养生谷项目建设单位金寨恒鹏置业有限公司,不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不执行工程款和工资性工程款分离支付制度,自开工以来,在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时未将30%工资性工程款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且经主管部门约谈、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三、恒大养生谷二标段项目
该标段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检查中发现,一是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应填写部分全部划掉,不盖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劳动合同管理形同虚设。二是农民工工资档案不按照统一要求进行分册编制且部分资料严重缺少。三是现场实有工人70余名,但单日最高一次考勤人数41人,日常考勤人数不超过30人,实名制用工管理松散。
四、金寨明发中心项目
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自4月28日到县“一卡通”办公室领取实名制用工管理等资料以来,没有将相关制度落实到位。截止到目前,不设立劳资员、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落实实名制用工管理。
现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对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到期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金寨恒鹏置业有限公司给予全县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负责人。
各单位、各项目部要认真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刻汲取教训,提高认识,切实整改,全力做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