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720P/202101-00019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知
内容分类: 治理行动 发文日期: 2021-01-07 15:42:37
发布机构: 金寨县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1-01-07 15:42:37
来源单位: 金寨县住建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等行业环境综合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  号: 住建管函〔2021〕1号 词:

关于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等行业环境综合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1-01-07 15:42 来源:金寨县住建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新型墙材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预拌混凝土和新型墙材行业环境综合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工作

(一)规范扬尘污染防治。确保搅拌主机楼、上料斜皮带、配料仓、物料仓、固废库封装完好整洁,物料无外泄现象;喷淋抑尘系统功能完善,生产期间正常开启;所有物料入库,不得露天堆放;粉料筒仓收尘除尘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维保,并建立维保台账,确保正常有效运转;内部场地整洁,无明显积尘,定时洒扫。

  (二)规范固体废弃物处理。配置砂石分离和浆水压滤设备,减少固废产生;沉降池及时清淤,确保沉降效果;沉淀后的废渣等固废应集中堆置于固废库并及时清运处理。鼓励固废资源化利用,可与混凝土砌块、市政道砖等生产企业建立固废消纳利用合作关系,或用于水稳生产等;不能实现固废资源化利用的,必须集中运送到政府指定的垃圾消纳场,运输过程中不得产生扬尘、废水污染;严禁向河道、沟渠和野外排放固废,不得与个人或无垃圾消纳资格的组织建立固废填埋合作关系;建立固废处理台账,附固废接收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图像资料等,做到固废无害化处理可追溯。

   (三)规范雨污水回收利用。重点抓好污水回收利用系统的维护使用,生产区场地必须使用混凝土硬化,设置连环贯通的排水沟槽,厂区污水应全部流入沉降池进行回收利用,严禁排入市政管网或外泄。

   (四)规范车辆保洁。加强车辆自动冲洗装置维护,确保车辆冲洗后方可出厂,冲洗水做到可回收利用;混凝土输送车按要求放大号牌,输送车、泵车等工程车辆保持标识清晰和外观整洁,安装并正确使用防滴漏装置,严控运输过程中混凝土滴漏、遗撒污染路面。

(五)新型墙材生产企业要全面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原材料堆场应采取物料全覆盖等扬尘抑制措施,成品堆场底灰应定期清扫,厂区要加强保洁和洒水降尘,隧道窑脱硫除烟除尘设备应加强检修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有效使用。

(六)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应完善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制度,建立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员;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记录;落实扬尘防治信息公示制度,环境综治管理资料应建档保存。 

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一)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组织机构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二)坚持安全生产“三录两帐”制度。即: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专题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和车辆维保台账健全,做到安全责任可追溯。

(三)加强安全生产重点节点监管。加强机械维保、铲车作业、物料装卸、自备油罐、有限空间、生产用电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完善操作规程,明确专人定点定时管理。

(四)深入开展道路交通运输专项整治,积极倡导“文明驾驶、安全驾驶”风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环境综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监管。对相关制度、组织机构、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备缺失或不完善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公开通报;

(二)加强环境综治和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对在县级检查中发现违反相关标准规定的责令整改并公开通报;对在县级检查中二次发现同类问题或在市级督查中被下达执法建议书的,责令停产整顿,记不良行为记录,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系统。

(三)加强污水固废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监管。对违规向厂界外排放污水和固废,造成环境污染的,通报并配合环保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202117    

 

 

 

 

 

抄报:市住建局、县政府

抄送:县生态环境分局、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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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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