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4日
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住建局印发的《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六建质函〔2020〕620号)和县安委会印发的《金寨县“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金安〔2020〕0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三年整治工作,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观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安排专题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要结合局机关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并督促指导辖区内建筑企业和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开展学习,按照县安委会统一部署,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责任部门:局办公室、质安局)
2、深入组织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等,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势开展宣传工作,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等活动。要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与事故,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与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责任部门:质安局、局建管科、局人防科)
3、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战线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项目包保到个人,落实监督员职责,要明确领导安全监管责任。特殊时期可采取单位领导班子分片包干的形式,强化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强化安全监管队伍人才培养力度,加大教育培训考核与保障力度,提高整体执法队伍水平。(责任部门:质安局)
(二)强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开展为期三年的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本县已办理或正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审批事项的建筑施工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事中事后监管对象每年从前期发生事故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或被实施联合惩戒及通报批评的本地建筑施工企业中抽取,对其是否满足最低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经核查通报后整改不力或主观推诿拖延的,将上报主管部门建议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采取日常检查巡查,定期督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形式进行,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责任部门:质安局)
2、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推动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日常检查项目部、现场施工班组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基础上,要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各部门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力度,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现场高危新工艺与机械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科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纳入日常质量安全监督重点检查项目,确保安全经费保障到位。(责任部门:质安局)
3、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倡导按照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进行现场管理,努力创建国家、省级、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制定科学、合理、经济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创优措施,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施工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责任部门:质安局)
(三)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安全专项整治
1、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
(1)压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以开展防高坠、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危大工程等专项整治为牵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现场安全管理机制运行。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核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责任。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责任部门:局建管科、质安局)
(2)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及消防、临时用电、季节性施工等专项执法检查,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领域监管执法协同联动。(责任部门:质安局)
(3)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惩戒力度。(责任部门:局建建管科、质安局)
(4)严肃查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复核。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责任部门:质安局)
2、突出城镇房屋安全专项整治
(1)会同本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将主城区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巡查,督促所有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抗震鉴定和安全问题治理等工作。(责任部门:房管局、质安局)
(2)推进辖区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加强辖区内老旧危房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及整治工作。合理划分工作重心,建立健全社区人员巡查、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复查、住建部门督查的“三查”体系。实现县住建局总体谋划,属地乡镇具体实施,街道、社区巡查监控的网格化房屋安全监管体系。(责任部门:房管局、局城乡建设科)
3、强化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管理
指导乡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安全动态排查,合理确定危房改造方式,加强危房改造技术指导,督促落实危房改造主体责任,加强危房改造政策宣传,探索建立脱贫攻坚后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的长效机制。(责任部门:局城乡建设科)
(四)大力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市住建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六建质函〔2020〕604号),各相关单位抓好落实。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分解,认真抓好部署落实,高效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安排,完善工作计划,建立工作机制,及时互通情况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时完成。
(二)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报送。要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与各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科室的工作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和计划开展整治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进度节点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要总结评估整治工作成果,持续推动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统筹推进。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配合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动,加强对的指导力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职责明确、协调一致、运转高效,及时及时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组织召开会议调度工作进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县住建局成立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夏云培
副组长:王学军 王 琼 李守宏 李 峰 程 潜
成 员:朱正明 方永胜 马启兵 张义兵 胡 水
宗 兵 王永红 叶 君 沙雪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安局,李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安排下,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它事项,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