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工作安排,全面推进住建领域政务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促进住建系统各项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政策解读实效。明确解读责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各规范性文件发布科室负责具体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注重解读的精准性和权威性。同时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规范性文件要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要在规范性文件印发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挂网发布。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采用图表图解等形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提升解读效果。
(二)做好基本信息公开。积极做好住建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及时公开监管检查信息,提高监管效能。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结果,要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和管理服务公开,保障公众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相关单位和科室应积极通过住建局部门信息公开网对外发布信息,依法扩大法定公开内容范围,加强行政权力信息更新发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内容保障。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重点领域公开任务,聚焦公众需求,推动住房保障、工程质量治理、房地产市场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文件要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明确重点领域公开内容范畴,加大住建领域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公开力度,着力实现重点领域公开全覆盖。
(四)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活动,所有采用网上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必须将意见征集作为线上征集的主平台,并提供有效方式指引公众提出意见建议,征集结束后应及时将公众意见、采纳与否及理由及时收集整理发布,意见征集未完成的重大行政决策文件不得提前出台发布。
(五)加强舆情主动回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的科室或单位要做好舆情分析评估。对于房地产市场、工程质量等社会热点关注领域,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妥善处置,化解矛盾。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落实。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明确一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本科室所承担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若有人事变动应及时调整。
(二)健全公开程序。加强事前政策公开,规范事中信息管理,强化事后信息公布。按照政务公开考评指标体系,严格信息公开时限,充分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和权威性。严格规范政务公开全流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严格督查调度。各单位科室要严格按照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局办公室要对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做好督促指导,对于重视不够,工作滞后的单位科室,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季度通报工作情况。
附件1
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鉴于人事调整,经研究决定调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夏云培
副组长:王学军 郑碧海 张 伦 李守宏 王 琼 李 峰
成 员:程 潜 朱正明 方永胜 廖 莉 张义兵 胡 水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务公开政策措施,推进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承担局政务公开的相关日常工作,朱正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