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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720P/202211-00021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内容分类: 其他解读 发文日期: 2022-11-10 10:35:06
发布机构: 金寨县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2-11-10 10:35:06
来源单位: 金寨县住建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356313
名  称: 【文字解读】“购房券”的使用及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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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购房券”的使用及实施方案解读

2022-11-10 10:35 来源:金寨县住建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使用购房券可以购买哪些房源?

本县范围内所有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销售的商品房住宅及非住宅(商业用房,车库等)在自愿申请并经审批的情况下均可进入平台作为购房券房源。可在金寨县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jzfczx.cn/首页“购房券平台”一栏查询具体的房源信息,开发企业会实时更新房源最新动态,及时将新增可售房源申请补充至购房券平台。

二、“购房券”房源的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1 .纳入房源的平台价格实行“一房一价”,由县住建局(房管局)从网签备案系统统计该项目截至征迁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的住宅和非住宅的销售均价。

2.由县安居中心委托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对该项目进行评估,确定该项目市场评估价,并出具评估报告。

3.由县财政局、县住建局(房管局)、县自然资源局、资金结算单位及县安居中心,组成工作小组,结合前三个月销售均价和市场评估价,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最终确定该项目进入平台价格及优惠条件。在同一项目中的住宅高层和多层分别确定均价,在均价的基础上由开发企业根据楼层等因素,设定一房一价,但总体不得超过约定均价。

4.被征收人自愿选择购买进入金寨县购房券交易平台的商品房,成交价格由被征收人与开发企业自行协商确定,但不高于纳入购房券平台设定的房屋单价。

三、在“购房券”券面金额不足时,是否可以增加共有人?

“购房券”持券人在购买购房券交易平台的商品房时券面金额不足需增加共有人支付余款的,只能增加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不得增加直系亲属关系之外的人员 券面金额不足部分使用现金支付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四、使用“购房券”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可以更改和注销合同?

购房券平台所备案的房屋,备案后不得撤销、注销、变更。

五、使用“购房券”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可以享受金寨县促进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中的购房补贴?

   在金住建【2022】98号《关于印发金寨县促进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文件中第五条第二款中有明确规定:持“购房券”购房的,不享受此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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