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蚁防治”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全县建筑工地、古民宅等白蚁防治灭治。
(2)立项依据。安徽省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通知文件(建房〔2017〕100号)等。
(3)实施主体。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对全县新建工地及其建筑物、古民宅等进行白蚁防治和灭杀。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30.00万元(含上年结转0万元)。
(7)绩效目标。保障全县建筑工地、古民宅等白蚁防治灭治,保障全县白蚁情况调查与检测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预防白蚁侵蚀带来的经济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城乡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城乡建设各项支出。
(2)立项依据。 国办发明电〔2022〕10号、建村〔2021〕35号、建村函〔2019〕200号、建村〔2014〕61号、国办发〔2020〕12号等。
(3)实施主体。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23个乡镇和园区开展“工匠培训”,对全县历史建筑开展普查和测绘等。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20.00万元(含上年结转0万元)。
(7)绩效目标。确保城乡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城乡居民住房安全,不断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3.“房地产市场管理服务”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全县房地产管理类系统维护,房地产市场监管等。
(2)立项依据。 国办发〔2018〕45号、建办房〔2020〕14号等。
(3)实施主体。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向房地产领域“纳统”企业支付劳务费,房地产系统维护,网站等保测评等。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45.00万元(含上年结转0万元)。
(7)绩效目标。继续稳定房地产市场秩序,积极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深入贯彻执行“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定位,加快推进“三保”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各项支出。
(2)立项依据。金编〔2020〕26号、建科函〔2019〕52号、建标函〔2019〕1303号、住建部第51号令、建科规〔2020〕5号、六建质函〔2020〕643号等。
(3)实施主体。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主要用于全县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消防审查及验收。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45.00万元(含上年结转0万元)。
(7)绩效目标。保障全县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监督检查、验收、备案、抽查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预防消防事故,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5.“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各项支出。
(2)立项依据。六建质〔2017〕148号、六政办秘〔2017〕106号、金政办秘〔2016〕237号、建质函〔2018〕1703号,六四最办〔2021〕11号、六建市〔2022〕25号等。
(3)实施主体。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建筑工地质量安全、大型起重机械第三方巡查服务,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服务,建筑施工领域检查督查等。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35.00万元(含上年结转0万元)。
(7)绩效目标。不断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进我县工程质量取得大幅提升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6.“建筑业监管及建筑节能、绿色、产业现代化”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建筑业监管及建筑节能、绿色、产业现代化等各项支出。
(2)立项依据。国务院第530号令、省政府令243号、皖政办〔2013〕37号、皖政办〔2014〕36号、建质函〔2018〕1073号等。
(3)实施主体。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对行政区域内纳入施工许可管理的在建新建民用工业建筑开展巡查,兑现材料价格信息员补贴,兑现建筑业“纳统”补贴等。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30.00万元(含上年结转0万元)。
(7)绩效目标。支持建筑企业资质升级,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助力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建筑业整体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