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质函〔2024〕10号
关于开展2024年金寨县建筑施工领域
第一季度综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金寨县建筑施工管理,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生态环保等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建筑施工领域一季度综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纳入质量安全监督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项目。
二、检查内容
根据工程建设监督需要,结合今年以来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全面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生态环保、消防、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扬尘防治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施工安全生产。对现场安全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警示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二)工程质量控制。进一步提升常见质量问题预防与治理工作水平,严查原材料、施工工艺、成品保护情况,督促责任主体加强工程质量控制,确保建筑施工质量优良。
(三)施工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在建项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生活施工用房的用火用电及动火作业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燃气安全规定落实情况。
(四)生态环保。检查施工现场生态环保制度建立情况,各项要求的落实情况,以及突出生态环保问题的防范、排查、整改情况。
(五)扬尘防治。检查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教育宣传及自查自纠情况,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
(六)农民工工资清欠。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欠薪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3月20日)。各项目各企业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账,并留存备查。一般性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重大风险隐患要清单式整改、挂账式销案。
(二)监督检查阶段(3月20日至3月30日)。县住建局组织检查组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台账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及突出问题责令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必要时采取约谈、停工整顿及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处置。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保持)。各单位各项目对综合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整理,认真总结此次检查工作经验、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建筑施工长期管理机制。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项目各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综合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杜绝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错误思想。
(二)积极配合检查。各项目责任主体要以此次综合检查为契机,系统梳理自查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质量隐患、环保短板等,在自检基础上及时补差补缺,做好迎检准备。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项目各企业要制定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切实将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三)严肃追究责任。县住建局将对此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不扎实、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约谈、通报、停工、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