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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720P/202406-00079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内容分类: 规划计划 发文日期: 2024-06-28 09:28:08
发布机构: 金寨县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4-06-28 09:28:08
来源单位: 金寨县住建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专项工作总结】金寨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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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总结】金寨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4-06-28 09:28 来源:金寨县住建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2024年省住建厅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户。目前已经开工建设9户。截止6月底已竣工验收4户,并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印发了《关于下达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通知》(金住建〔20248号)。危房改造对象必须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重点对象中的CD级危房户,且之前未享受过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规范审批,实施农村房改造的农户可按照新建(翻建)2万元/户;修缮加固0.6万元/户给予补助资金。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后,30天内完成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打卡发放工作。住建局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下一步,我局继续按照低收入群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六类对象的住房安全排查,发现隐患房屋,及时鉴定,按程序纳入改造,及时实施,确保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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