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720P/202501-00056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内容分类: 制度文件 发文日期: 2025-01-06 08:50:19
发布机构: 金寨县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5-01-06 08:50:19
来源单位: 金寨县住建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
文  号: 词:

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

2025-01-06 08:50 来源:金寨县住建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统筹安排,综合管理;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勤俭节约,讲求实效。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局机关一次性支出5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领导批准;一次性支出5000()以上的需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除工资、“五险两金”、单位电话费、水电费)。

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支出,要按规定的程序、标准执行。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月报告制度,按规定每月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严格支出审批程序,遵循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经办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所有支出一律凭符合规定的正式票据结算。经办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类整理,并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封面,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在票据上签字后交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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