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股、项目建设股、质量监督股。县重点局为县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集中代建制单位和执行机构,代表政府行使县重点工程项目的业主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金寨县重点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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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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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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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重点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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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1、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2017年重点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67万元(含政府购买服务经费25万元,政府采购资金2万元),上年结转3.15万元,全年收入总计189.82万元。本年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预算129.47万元增长44.2%,较上年决算156.76万元增长19%,其中新增政府购买服务经费25万元;2017年重点局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6.67万元(含政府购买服务经费25万元,政府采购资金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2.1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万元。本年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预算拨款支出129.47万元增长44.2%,较上年决算拨款支出156.29万元增长19.4%。
2、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重点局公务用车2辆,采购价值17.97万元;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价值6.63万元。
3、 单位人员构成: 重点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供给事业人员14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5人,自聘人员2人。事业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
4、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重点局“三公”经费安排预算支出10.5万元,较上年预算10.5万元持平,较上年决算10.4万元增长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5.4万元,较上年预算5.4万元持平,较上年决算5.3万元增长1.8%;公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较上年预算5.1万元持平,较上年决算5.1万元持平。
5、 严格执行预算收支,按照金寨县财政局(财预【2017】25号文件)批复的预算,结合重点局年度工作任务,对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数额,科学合理、均衡有序地安排资金支出。
6、 部门预算情况表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