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重点工程处 > 上级政策解读
号: /202301-00008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内容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3-01-01 09:58:59
发布机构: 金寨县重点工程处 生成日期: 2023-01-01 09:58:59
来源单位: 金寨县重点工程处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一图读懂《关于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词:

一图读懂《关于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01-01 09:58 来源:金寨县重点工程处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今年11日起,《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八条规定: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等级进行建设。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规定执行更高的绿色建筑标准等级。

为规范和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推动建筑节能降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等高对标长三角地区经验做法,提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