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重点〔2024〕22号
关于印发《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处在建重点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高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意识,降低处管项目事故发生率,全面提升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制定了《金寨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考评方案》,现予以印发实施。
2024年1月25日
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考评方案
一、总则
(一)考评原则: 客观公正,奖惩结合。
(二)考评范围及对象:合同价4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监理、施工单位。
(三)考评方式: 由质量安全管理股和项目负责人组成考评小组,根据对考评项目的每月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或不定期专项检查结果进行评分。
二、对施工单位考评标准
(一)考评内容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体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原材料的进场验收复试情况;现场隐蔽工程报验情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等。
(二)考评方法
施工单位管理工作考评采用评分表打分制,满分为 100分,考评小组根据每月各项目质量安全检查情况,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价记录表》详细条目考评打分,月度考评得分为施工单位当月实得分数,季度考评得分为该季度总得分的平均值。
(三)一票否决
施工企业存在下列行为,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0分。
1.评价期内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发生其他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群体上访、严重负面舆论事件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四)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80分及以上)、合格(60-80分,含60分)及不合格(60分以下)。月度考核不合格的,给予施工单位通报批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季度考核不合格的,约谈施工单位主要领导,在我处季度安全生产会议上表态发言;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的,将纳入我处施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黑名单),同时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推送,实施联合惩戒。月度考核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项目实施期间,所有季度考核优秀的施工单位,在满足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被优先列为60万元以下项目发包邀请对象。
三、对监理单位考评标准
(一)考评内容
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情况;每周的安全检查及监理例会召开情况;现场实体工程质量监理情况;原材料的进场验收复试见证情况;现场隐蔽工程验收情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等。
(二)考评方法
监理单位管理工作考评采用评分表打分制,满分为 100分,考评小组根据每月各项目质量安全检查情况,以《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价记录表》详细条目考评计分,月度考评得分为监理单位当月实得分数,季度考评得分为该季度总得分的平均值。
(三)一票否决
监理企业存在下列行为,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0分。
1.评价期内,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且负有监理责任的;
2.发生其他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群体上访、严重负面舆论事件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四)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80分及以上)、合格(60-80分,含60分)及不合格(60分以下)。月度考核不合格的,给予监理单位通报批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季度考核不合格的,约谈监理单位主要领导,在我处季度安全生产会议上表态发言;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的,将纳入我处监理企业严重失信名单(黑名单),同时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推送,实施联合惩戒。月度考核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项目实施期间,所有季度考核优秀的监理单位,在满足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被列为30万元以下项目发包邀请对象。
四、对项目负责人考评标准
项目负责人实行季度考评,项目负责人季度考评得分为施工单位季度考核评分和监理单位季度考核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考评结果分为优秀(80分及以上)、合格(60-80分,含60分)及不合格(60分以下)。
将项目管理纳入年度考评,项目管理基础分为1分,满分为2分。项目季度考评优秀的,加0.1分;季度考评不合格的,扣0.1分。项目管理考评分值计入年度考评总成绩,无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该项考评分值取有项目管理的负责人考评分之的平均值。
附件:1.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价记录表
2.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价记录表
附件1
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价记录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方法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1 |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 |
核查任命文件 |
1、项目经理不在岗,扣5分; 2、技术负责人不在岗,扣3分;安全员不在岗,扣2分; 3、其他投标人员不在岗,每个扣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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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体质量管理 |
现场查看 |
1、混凝土结构存在质量缺陷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2分; 2、砌体工程施工不满足规范要求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2分; 3、雨污水管道未按要求施工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2分; 4、防水工程未按要求施工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2分; 5、绿化工程未按要求施工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2分; 6、道路工程未按要求施工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2分; 7、桥梁工程未按要求施工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2分; 8、已完工工程成品保护不达标的,每发现一个问题扣2分; 9、其他质量不达标的行为,每发现一个问题扣2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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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材料的进场验收复试 |
核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复 验报告、验收记录等 |
1、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材料不满足设计要 求,扣5分; 2、材料使用前未经检测,扣1分; 3、需要复验的材料,复验数量、批次 检测项目不足,扣1分 4、无材料合格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真 实 , 扣 1 分 ; 5、隐蔽工程未组织验收,验收记录内容 不全,验收记录签字不全,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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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文明 管理 |
现场查看 |
1、存在高处坠落安全隐患的,每发现一条扣2分,满分10分,扣完为止; 2、存在物体打击安全隐患的,每发现一条扣2分,满分10分,扣完为止; 3、存在临边防护安全隐患的,每发现一条扣2分,满分10分,扣完为止; 4、存在临时用电安全隐患的,每发现一条扣2分,满分10分,扣完为止; 5、存在机械伤害安全隐患的,每发现一条扣2分,满分10分,扣完为止; 6、有限空间作业不规范的,每发现一条扣2分,满分10分,扣完为止; 7、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条扣2分,满分10分,扣完为止; 8、安全文明施工未落实到位的,扣2分; 9、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每一条扣2分,满分50分,扣完为止。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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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倍扣分项 |
项目出现与上月同样的安全隐患或质量缺陷,加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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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扣分项 |
上月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整改回复的或者复查时整改不到位的,扣10分;当月被督查办、环保、农民工工资、质量安全等主管部门通报的,扣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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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
创建市级安全标准化工地加10分,创建市级质量标准化工地加10分;创建省级安全标准化工地加20分,创建省级质量标准化工地加20分; 备注:加分后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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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项 |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其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群体上访、严重负面舆论事件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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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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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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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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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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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价记录表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方法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1 |
监理单位 质量管理 |
核查相关文 件、证书、监理记录、例会记 录,查看检 测工具配备 |
1、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岗,扣2 分; 2、监理员不在岗,扣1分; 3、监理人员数量、专业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扣3分; 4、总监未参加分部工程验收,扣3分; 5、监理未按规定进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扣3分; 6、未开监理例会的,无周监理例会记录,扣3分; 7、未见周安全检查记录,扣2分; 8、无监理日志、月报的,扣2分; 9、无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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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体质量管理 |
现场查看 |
此项扣分同施工单位一致。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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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原材料的进场验收复试 |
核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复 验报告、验收记录等 |
此项扣分同施工单位一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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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文明管理 |
现场查看 |
此项扣分同施工单位一致。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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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倍扣分项 |
项目出现与上月同样的安全隐患或质量缺陷,加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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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扣分项 |
上月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整改回复的或者复查时整改不到位的,扣10分;当月被督查办、环保、农民工工资、质量安全等主管部门通报的,扣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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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
创建市级安全标准化工地加10分,创建市级质量标准化工地加10分;创建省级安全标准化工地加20分,创建省级质量标准化工地加20分; 备注:加分后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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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项 |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其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群体上访、严重负面舆论事件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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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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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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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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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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