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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2341426083695927B/201905-0000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文日期: 2019-05-17 00:00:00
发布机构: 金寨县规划中心 生成日期: 2019-05-17 00:00:00
来源单位: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词: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2019-05-17 00:00 作者: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源: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六安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通知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审批或核准,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按照规定由市、县(区)政府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按照市、县(区)《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信息公开。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八类信息。

(二)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各县区政府(管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聚焦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项目,在8月底前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分别确定本地区、本部门相关领域信息公开重点,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加大公开力度。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各县区政府(管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及时公开各类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市政务公开办、市电子政务办负责在六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立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相关政务信息资源,实现“一站式”公开。市发改委和市公管局要充分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六安”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共享,推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可向社会公开的,依法依规在各级信用网站公开。要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可利用现场公示、网站公布等多种渠道,对项目信息进行公开,以方便公众查询和接受社会监督。

(四)信息公开时效。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应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并同步推送同级信用网站。法律、法规、规章对重大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公开项目信息作出明确规定的,各县区政府(管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监督项目法人单位依法按时公开项目信息;法律、法规、规章未作出明确规定的,鼓励项目法人单位及时公开项目信息。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进。各县区政府(管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以此作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力抓手,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务公开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县区政府(管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要进一步明确本地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内容和举措,加快推进本地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加大系统内业务指导力度,推进项目建设信息公开。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政府(管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定期开展检查,主要包括政府信息、项目法人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和公开时效等。各级政府(管委)有关部门每年应将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报同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发布,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地和各有关部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三)加强考核问效。各县区政府(管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对工作推动有力、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的给予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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