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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0000140402000/201910-0002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文日期: 2020-07-01 16:07:16
发布机构: 金寨县规划中心 生成日期: 2020-07-01 16:07:16
来源单位: 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规划》解读
文  号: 词: 设施,规划,社区,建设

《金寨县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规划》解读

2020-07-01 16:07 来源: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寨县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规划》已经县规委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批准。为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城市公共设施空间布局和提升城市品位,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城市特色风貌管控。根据《2016年全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要点》要求,我县于2016年底启动编制了《金寨县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规划》。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金寨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 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总用地面积 27.5 平方公里,形成公共服务设施“一张图”管理,落实重大行动计划。统筹范围为《金寨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 年)》确定的规划区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96.5平方公里。

二、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规划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三、规划人口基数

规划对公共服务设施的标准研究和需求预测以《金寨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中确定的人口规模为基础,至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为18万,县域常住人口为56万人;到2030年,城区常住人口为25万,县域常住人口为62万。

四、规划内容

1、公共教育设施

(1)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完善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政策,构建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规划至2030年,县城地区幼儿园34所,现状保留14所,新建20所幼儿园,为指标控制(配建)。

(2)义务教育设施布局规划

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保障与人口增长趋势相匹配的学位规模,优化中小学布局。规划至 2030 年,县城地区保留现状小学2所,原址扩建1所,移校扩建1所,规划新建小学4所;保留初中3所,规划新建初中1所;保留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改建1所。

(3)高中阶段教育设施布局规划

优化高中阶段教育布局。至2030年规划建议扩建金寨第一中学,不再新增高中。职业教育设施需求不是增量的规划,而是对现有职业教育资源、设施进行整合。因此本次规划考虑职业教育的技术思路以落实相关部门计划、相关规划为主,以落实项目为主。

(4)特殊教育设施布局规划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要求, 规划至2030年,扩建金寨县特殊教育学校。

(5)社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

大力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结合社区服务中心(站)建设社区层面终身教育设施,包括社区教育中心、社区学校等。

2、公共文化设施

本规划涉及的公共文化设施主要有博览文化、群众文化以及文化产业等领域,涵盖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剧场、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文化产业园等约10余项具体设施。

(1)构筑标志性文化设施,补足县级文化设施缺项。

至 2030 年,中心城区保留优化县级文化场馆3座,即县档案馆、历史文物馆和影剧院;规划县级文化场馆8座,包括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扩建)、县科技馆(扩建)、县博物馆(异地重建)、县文化中心(扩建)、图书信息大厦(新建)、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和金寨县非遗传习基地;文化产业类园区3个,即玉佛公园、大别山艺术馆和鄂豫皖红军纪念园(含大别山•金寨国防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革命博物馆异地重建项目)。

(2)健全社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新城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主要为单元级和社区级设施、梅山老城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主要为社区级设施。主要以文化活动室/站为载体,重在结合利用。充分利用社区服务站与散布于城市的绿地、公园等开敞空间,大量铺设公共文化活动设施。新建社区服务站中的文化活动室面积符合标准;工业片区结合“产业邻里中心”设置。城区共设置综合文化活动中心2处,文化活动室17处,其中现状保留4处,规划新建15处。

3、医疗卫生设施

(1)优化布局大型医疗卫生机构

结合人口分布与城市发展方向,整合资源、优化布局,至 2020年新建金寨县人民医院分院及金寨县白云精神病专科医院(拟选址在天堂湖路与金石路交口东南侧,目前是非建设用地,待金寨县城总体规划调整后,满足用地指标再明确选址);至2030年,在现状医疗卫生设施资源的基础上扩建金寨县人民医院、金寨县中医院。

(2)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设施

强化服务功能,建立“城市-社区”二层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医疗资源配置。引导“社区首诊-分级就诊-双向转诊”的就医格局。结合社区服务中心(站)建设社区层面医疗卫生设施。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议规模不小于14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规模不小于150平方米。城区现状提升 1处、新建1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16处社区卫生服务站。

4、公共体育设施

(1)加快推进县“五个一”重大体育设施建设

加强县级体育设施建设,结合梅山体育馆, 重建全民健身广场; 保留县体育馆,优化管理,不断提高场地有效利用率;新建1处综合体育中心,占地约 137 亩,包含新城区体育场馆(内含包括400米标准跑道、标准足球场、部分项目的田赛场地在内的田径场和看台、室内健身用房、室内训练场地等)、游泳馆、室内多功能冰场、管理办公用房及室外停车场等;1 处体育运动公园,完成省定的县级“五个一”建设要求。

(2)开发共享、体绿融合,增设群众健身活动场所

鼓励教体结合、绿体结合,建设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地。规划新建 4 个足球场,其中司楼、黄林社区足球场与当地新建的学校合建。结合社区服务中心,新增 2 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地,结合社区服务站,新增 15 处室内体育活动室。并结合各居住组团同步建设多个全民健身苑,保证不少于 10 件体育器材。

(3)鼓励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倡导多元开发模式

利用近年来不断增长的体育产业投资趋势,创新体育服务设施建设投融资体系,充分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体育服务设施领域。

5、社会福利设施

(1)加快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公办示范性养老设施:总体满足基本养老需求,强化托底保障作用,在县城地区,结合县中医医院建设康养院,床位数约为 500张,建设成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园林式、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机构;在江店新城区建设养老服务中心,床位数达 500 张。光荣院占地面积 60 亩,床位 300-500 张。同时鼓励支持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近期以每处敬老院床位数不低于 250 床为底线目标,远期以 300 床为目标,并同时提升床位利用率。

(2)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加强基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就近服务老龄人口基本需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结合社区服务站统一建设。金寨县城区结合各社区服务站建居家养老服务站,即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 350 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每个社区服务中心设置一家,单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面积为 500-800 平方米,按照养老机构的每床建筑面积标准为 40 平方米/床,单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容纳 20 个床位。金寨县规划有 2 个社区服务中心,则金寨县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容纳 40 个床位。

(3)推进社会福利设施建设

规划至2030 年,建设1 处残疾人康复中心,规模不小于50床。结合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点。在现有救助站的基础上,继续扩大社会救助设施的覆盖范围、在社区服务站建设社会救助点。规划至2030 年,需结合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扩建1 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筑面积为1500 平方米。

(4)超前谋划社会事业设施建设

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快速发展,为城乡低收入群众乃至全体社会成员身故后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根据金寨县殡葬服务设施需求预测,结合现状殡葬设施建设情况,按国家三级殡仪馆标准建设金寨县殡仪馆。服务于县城的城市公益性公墓规划穴位数15000 穴,占地约1000 亩。

6、其他公共服务设施

(1)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

社区服务中心:在金寨新城区增加“单元”一级配置,对应社区服务中心,包括室内服务设施和社区公园。规划在新城区新建1处社区服务中心,梅山老城提升青山社区服务站为青山社区服务中心,规划在现代产业园区新建2处集行政管理、商业、文化、体育、卫生、生产型服务于一体的“产业邻里中心”。

社区服务站:以行政管理、社区卫生、警务室、文体活动和社会福利等五类功能为主导,有条件可预留菜市场。老城区保留提升现状5处社区服务站,各项功能可分散设置,新建社区服务站需统一建设。新城区新增 15 处社区服务站,作为15分钟生活圈有力补充。

农贸市场:规划建成农贸市场6个,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 1个,净菜市场8个,营业面积共计3.18万平方米,其中保留提升8处,增加新建7处。

派出所:本次规划保持原有派出所机构设置数量。其中江店派出所占地面积约9亩,拟选址于金叶路与梅山湖路交口西南侧,目前是非建设用地,待金寨县城总体规划调整后,满足用地指标再明确选址。

邮政电信:规划在新城区建设一处邮件处理中心,占地面积15亩;规划保留提升2处邮政支局,新建4处邮政支局;保留提升3处电信支局,新增2处电信支局。

社区商业:县城区内共布局10个社区商业服务点,商业规模共计18.5万平方米。

(2)应急防灾设施

消防站:确定5 处消防站,其中保留1 处,新建3 处1 级普通消防站、1 处2 级普通消防站。

防灾应急避难场所:结合小区建设人防工程,保留现状应急避难场所,另新建桂花公园Ⅱ类应急避难场所;结合公园绿地、广场、学校等开敞空间新增多处Ⅲ类应急避难场所,人口密集区、疏散集结点和重要防护目标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100%。

(3)安全预警设施

高铁片区选址新建一处气象监测站;并在县气象局院内新建气象监测预警中心中心与气象天文科普馆,其中气象监测预警中心建筑面积2000 平方米;气象天文科普馆建筑面积500 平方米。地震应急体验馆建筑面积500 平方米。

(4)旅游服务设施

规划旅游集散中心2处。其中 1 处为“金寨县一级旅游服务中心”,选址在梅山老城麻埠路与史河路交口东北侧,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1处为“旅游集散中心”,选址在黄林片区汽车站附近,梅黄路与康居九交口东南侧,建筑面积约4800平方米。

 

19-金寨县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图.jpg02-规划范围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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