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规〔2020〕41号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7号代表
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杨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就正和一中小区种种乱象的批评意见》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针对反映的问题,县规划中心、城管局积极对接园区执法分局,逐一对反映问题进行解决。
一是正和一中小区18#楼设计问题。18#楼共30层,其中1-2层为小型商业网点,3-30层为普通住宅,共设计两部电梯供住宅部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相关条款的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米;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米”。经查证,18#楼住宅部分每层设置有两部电梯,北阳台净高设计为1.20米,符合消防、担架、无障碍等规范要求。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不排除高峰期等候时间长现象。
二是销售时宣传提供地暖,不能提供后又百般扯皮问题。暂不掌握相关情况,如果有虚假宣传嫌疑,建议保存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三是对正和一中出卖业主信息问题。城管局已立即找到开发商、物业负责人,要求加强业主信息管理,不得随意泄漏。下一步将出台相关规定,对泄漏业主信息行为,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有关泄露单位或个人法律责任。
四是反映物业服务态度差、收取装修押金问题。现代产业园区执法分局已要求正和一中小区物业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意识,按照规定退还收取的装修押金,并要求辖区其他小区依规退还装修押金,且新小区入驻不得再收取装修押金。同时将严格按照物业管理考评细则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考评,不断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五是物业管理混乱问题。园区城管执法分局已要求物业公司按规定配备人员,加强对物业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卫生保洁频次,及时制止小区不文明行为,为业主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六是开发商谋划出售车位问题。根据县政协第十届第三次政治协商会议上10位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小区车库产权证办理的建议案》要求,及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4月14日组织召开了商住小区地下车位(库)进行登记发证工作协调会议。会议决定,商住小区地下车位(库)测绘、预售审批、销售、备案、登记等继续按照金房管〔2016〕08号文件规定办理,新政策出台后按新规定执行。根据县不动产中心提供的数据,目前该小区地下车位(库)暂未销售。
七是不动产证办理问题。根据县不动产中心提供的数据,目前已办首次登记22栋楼,具体为Y1-Y17、G3、G4、G6-G8号楼;未办首次登记的楼号为Y18、G10,未登记原因是该小区暂未通过综合验收;已办转移登记291户。
上述乱象,县城管局、园区执法局已责令正和一中物业公司15日内将批评意见里反馈问题的整改到位,同时县城管局将举一反三,对辖区物业做好管理工作,杜绝上述问题发生,优化物业服务管理。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64-7357035
2020年7月2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督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