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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009-00007 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规划计划 发文日期: 2020-09-04 16:18:37
发布机构: 金寨县规划中心 生成日期: 2020-09-04 16:18:37
来源单位: 金寨县规划中心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加油站设计条件调整的说明
文  号: 词:

关于加油站设计条件调整的说明

2020-09-04 16:18 来源:金寨县规划中心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根据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相关国家规范标准,现对已出具的加油站设计条件部分条文进行调整。

新条文为《加油岛、加气岛及汽车加油、加气厂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应小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或加气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m》。同时原加油站规划设计条件中条文《加油岛场地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构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应小于15米,罩棚边缘与加油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米》废除。

特此说明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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