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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207-00003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 2022-07-11 09:14:38
发布机构: 金寨县规划中心 生成日期: 2022-07-11 09:14:38
来源单位: 金寨县规划中心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词: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2-07-11 09:14 来源:金寨县规划中心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城规〔2022〕69号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124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张海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三个乡镇分别建设金家寨、麻埠、流波䃥纪念亭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槐树湾乡、麻埠镇、流波䃥镇建设金家寨、麻埠、流波䃥纪念亭,对于加强宣传引导,造浓红色文化氛围,奋力争当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具有积极的作用。根据《中共金寨县委  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奋力争当“七个示范”的意见》(金发〔2021〕11号)、《中共金寨县委  金寨县人民政府印发《金寨县奋力争当“七个示范”2022年重点目标任务与责任清单》的通知》(金〔2022〕50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结合《金寨史河老城区段水生态修复与水生态资源开发运营一体化项目规划及重点片区详细设计项目》,拟在红军广场片区规划麻埠、流波䃥、金家寨“三条苏维埃红街”。

建议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中统筹考虑在槐树湾乡、麻埠镇、流波䃥镇规划建设金家寨、麻埠、流波䃥纪念亭,预留用地空间。县规划中心将主动与槐树湾乡、麻埠镇、流波䃥镇人民政府对接,充分征求乡镇意见,建议由所在乡镇组织实施,规划中心全力做好规划审核把关工作,争取在创建红色基因传承示范过程中顺利实施。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716308

 

 

 

2022年7月8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督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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