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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207-00006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 2022-07-11 09:25:03
发布机构: 金寨县规划中心 生成日期: 2022-07-11 09:25:03
来源单位: 金寨县规划中心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44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词: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44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2-07-11 09:25 来源:金寨县规划中心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城规〔2022〕67号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044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汪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安徽金寨技师学院(安徽金寨职业学校)增加800亩教育用地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我中心将在《金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过程中结合《金寨县教育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对全县教育用地布局进行优化,统筹考虑我县教育用地布局。当前《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尚未完成编制,我县建设用地总规模等规划指标尚未确定,我中心将积极协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进《金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后期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依据批准的《金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保障金寨技师学院的用地需求。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716308

 

 

 

2022年7月8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督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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