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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406-00010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发展规划
内容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 2024-06-14 10:48:56
发布机构: 金寨县规划中心 生成日期: 2024-06-14 10:48:56
来源单位: 金寨县规划中心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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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词: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6-14 10:48 来源:金寨县规划中心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次会议

109号提案答复的函

 

 

郑学宜委员:

您提出的《突出规划引领 构建美好乡村》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扎实有序开展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2019年5月10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2019年6月19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平行推动、压茬推进的原则,抓紧启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5月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并启动了县乡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细化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简称‘三区三线’)”要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首先进行“三区三线”划定,2021年6月开展划定工作,划定成果于2022年9月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批。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以来,坚持底线约束、绿色发展;坚持保护优先、集约节约,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立足当地自然禀赋、人文特色,充分与23个乡镇进行对接,摸排乡镇的项目用地需求,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目前已形成23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初步成果。由于规划是自上而下、逐级审批,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拟于6月完成审批,下一步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进行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报审工作,以确保乡镇级国土空间建设有规可依。

二、加强县域统筹,高质量编制村庄规划

金寨县共218个行政村,14个城市社区,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在2024年底前应完成城市开发边界外212个行政村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截至2023年底,我县已完成212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我县村庄规划编制团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引进省内省规划院、合肥市院等,省外华科院、西南院等共8家具有规划设计甲级的设计院参与编制,提前完成到2024年底实现全县村庄规划应编尽编的目标。下一步将坚持“能用、好用、管用”的原则,推进完成全县212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县、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逐级汇交至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理,逐步完成数据库汇交“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管到底”

三、强化规划引领,保障自建房建设实施

1.积极开展“设计下乡、服务基层”工作

根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要求,已完成212个行政村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内容均有村居建设指引专篇,专篇内容充分考虑当地村民生活习惯和建筑文化特色,对传统农村住房提出功能完善、风貌整治、再利用、安全改造等措施;对新建住房提出层数、风貌等规划管控要求。按照适用、经济、美观、绿色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提供3套农村自建房户型,供所在地村民结合本土实际择优选用。

结合省住建厅《关于开展“设计下乡、服务基层” 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市住建局的布置,县住建局委托安徽省电子工业设计院为乡(镇)村基层提供规划编制、农房设计、风貌塑造等方面的技术服务支持,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截至目前,安徽省电子工业设计院深入村居一线并结合我县农房实际情况,编制了3套农房设计方案及图集,为我县广大农村建房群众提供了自建房图集使用和参考;2023年11月23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由专业设计团队编制的《安徽省和美乡村农房设计图集》,该套图集设计出40套既体现我省乡村特色风貌、又符合农民居住需求的农房设计方案,精细绘出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详细列出设计说明、技术指标。在图集下发后,县规划中心通过村镇规划管理微信交流平台,积极转发各乡镇,供广大农民自建房选用。

2.简化农村自建房审批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工作,提高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效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及备案范围的通知》,明确为提高各乡镇小微建设项目审查效率,进一步简化农村自建房审查流程,减轻乡镇负担,10户以下集中安置点可由驻镇规划师及乡镇规委会审查通过后报送县规委会办公室(县规划中心)进行备案,零星插花式农民自建房,由所属乡镇审批。不断简化自建房审批流程,优化农村自建房规划服务。

3.加强乡村规划建设人才培训和管理

为保障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我县按照试点先行、探索经验、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创新性地提出“驻镇规划师”理念,以“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契机,推行驻镇规划师工作,并于“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招投标文件中明确驻镇规划师在聘用期间原则上每月驻所在服务的乡镇时间不少于3天,全年不少于60天,服务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自2022年以来,派驻了12名驻镇规划师,实现了驻镇规划师县域全覆盖。同时县规划中心、县住建局积极组织乡村规划类、建设类人才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年定期开展规划大讲堂、乡村流动讲堂、乡村建设工匠培训;通过加强“制度”“技术”“人才”三大保障体系的建设,以“驻镇规划师”为基点,打通规划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解决基层规划建设人才短缺、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助力提升金寨县乡镇级村庄规划建设水平,为金寨的城乡规划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办复类别: A

联系单位: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2716308

 

 

                                                               2024年5月28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督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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