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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409-00028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发展规划
内容分类: 规划计划 发文日期: 2024-09-18 09:29:55
发布机构: 金寨县规划中心 生成日期: 2024-09-18 09:29:55
来源单位: 金寨县规划中心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中国供销大别山物流园H11-12#楼局部调整的批前公示
文  号: 词:

关于中国供销大别山物流园H11-12#楼局部调整的批前公示

2024-09-18 09:29 来源:金寨县规划中心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项目名称:中国供销大别山物流园H11-12#楼局部调整

项目地址:金寨县城莲花山路以南,大别山物流园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一、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金寨中和兴业市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对H11-12#楼进行局部调整,具体效果详见附图。

二、公示地点:

1.金寨政府网;

https://www.ahjinzhai.gov.cn/public/column/659668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7187221

2.项目建设现场

三、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6日,共7个工作日。

四、反馈方式: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书面反馈,请致件金寨县梅山镇江店新城区桂花苑南门城乡规划服务中心社会投资规划股,邮编:237300。

2.网络反馈,请发送邮件至我中心批前公示意见反馈信箱(1942136449@qq.com)。

3.监督电话:0564-2716309

注:意见反馈提交时间不应超过反馈期限最后一天的24:00,逾期视为无效,不予参考。

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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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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