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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309-0001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日期: 2023-09-15 17:12:05
发布机构: 金寨县规划中心 生成日期: 2023-09-15 17:12:05
来源单位: 金寨县规划中心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其他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及备案范围的通知(有效)
文  号: 金规委〔2023〕8号 词:

【其他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及备案范围的通知(有效)

2023-09-15 17:12 来源:金寨县规划中心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工作,加强村镇规划管理与风貌管控,提高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效率,减轻基层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金寨县村镇规划管理与风貌管控办法(试行)》、金寨县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六减一增”专项行动等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明确规划审批流程,严格规划质量把关

各乡镇建设工程项目应按照“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的要求,聘请资质条件好、项目经验足、设计水平高的编制单位编制规划设计方案,严格落实规划方案“三审两会”制度(附件1)。

(一)驻镇规划师预审:各乡镇要重视驻镇规划师专业力量,用好驻镇规划师制度,让驻镇规划师成为规划编制的“把关人”、项目决策的“建议人”、村镇风貌的“监管人”,每个建设项目在规划阶段均应首先征求驻镇规划师的意见,邀请驻镇规划师参加所在乡镇涉及规划建设工作的相关会议并参与相关建设项目讨论,对乡镇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附件2)。

(二)乡镇规委会: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管控责任,开好乡镇规划委员会,深入论证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严把规划质量关,统筹好属地范围各类规划建设活动,严格规范建设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管理。认真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及《金寨县村镇规划管理与风貌管控办法(试行)》、金寨县村镇规划建设与风貌管控倡导书要求,在各乡镇属地内进行的企业开发、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项目选址、规划设计等,均需经乡镇规委会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送规划方案及乡镇规委会纪要至县规划中心履行规划报批程序。

(三)规划主管部门初审:建设工程项目在驻镇规划师及乡镇规委会审查通过后,应及时报送规划方案文本至县规划中心进行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深度应满足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成果要求(详见附件3)。相关业务股室在收到规划方案文本后应对其设计成果的经济技术指标及设计深度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初步审查意见,建设单位须按照方案初步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待规划方案文本修改完成后进行专家评审。

(四)专家评审:对于达到评审深度的规划方案由县规划中心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召开专家评审,并实行专家评级制度(A原则通过,B调整后内审,C不通过),同时专家评级与乡镇年度考核、季度风貌管控擂台赛挂钩,各乡镇应予以重视,对聘请设计单位的设计能力、专业水平进行综合权衡,避免聘请挂靠、非专业、不负责、经验少的设计单位,进一步从设计源头抓好规划质量。

(五)县级规委会:规划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到位后,提交县规委会审议。对于通过县规委会审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的项目,建议建设单位按照县规委会会议精神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划报批成果稿,相关股室审查通过后出具书面审定意见。接到审定意见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办理有关规划许可手续,不得擅自变更已批准的规划。

二、简化小微项目报批流程,优化备案审查程序

为提高各乡镇小微建设项目审查效率,进一步简化小微项目审查流程,减轻乡镇负担,以下三类建设项目可由驻镇规划师及乡镇规委会审查通过后报送县规委会办公室进行备案,备案类建设项目需提交备案审查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县规委会办公室对备案材料审查通过后提出书面备案意见,无需再提交专家评审会及县规委会审议(特殊地理位置和重点地段的项目除外)。

(1)≤10户集中安置点(零星农民自建房,由所属乡镇审批,不再报送县规委会办公室备案);

(2)地上无建筑物的各类硬化开放空间;

(3)建筑面积≤200㎡的乡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三、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严格规范规划审批程序,做到带图审批、先批后建、持证动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工建设;坚持属地管控,对未批先建、擅自更改规划、不按批准方案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乡镇依法有权处理的依照法律法规及时有效处理;无权处理的,及时上报县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附件1:三审两会制度流程图

附件2:各乡镇驻镇规划师名单(2023年—2024年)

附件3: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成果要求

附件4:备案类建设项目所需提供备案材料清单

2023年9月6日

附件1:

附件2:

各乡镇驻镇规划师名单(2023年—2024年)

联系乡镇

驻镇规划师

姓名

单位

联系方式

花石乡、古碑镇

高楠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18130026928

油坊店乡、桃岭乡

程龙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5155907852

铁冲乡、果子园乡

陈福妹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3637056629

天堂寨镇、流波䃥镇

赵振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5105692979

麻埠镇、汤家汇镇

陈晓宇

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5750826389

青山镇、斑竹园镇

游晓琴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18019968321

沙河乡、吴家店镇

姚如娟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8155196106

长岭乡、燕子河镇

李德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5395087650

双河镇、南溪镇

王晨

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3866769077

关庙乡、全军乡

华翔

武汉华中科大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8672956060

槐树湾乡

梁继祥

安徽中汇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18956290185

梅山镇、白塔畈镇

顾周琦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15295675920

附件3: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成果要求

(一) 用地材料:含规划条件、拍卖公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等。其中:规划方案分组团的,须分列各组团的主要技术指标。

(二) 图件要求:

1.区位图;

2.现状分析图(含路网红线及用地界线);三区三线套合图(签字盖章版);

3. 总平面图(含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停车位等经济技术指标);

4.鸟瞰图;实景融合图;效果图(沿街建筑单体和内部住宅典型单体);

5.亮化设计图;

6.规划分析图(竖向设计图、交通组织分析、消防分析等);

7.工程管线综合平面布置图;

8.日照分析图(涉及住宅类项目);

10.住宅户型图及公建单体平、立、剖面设计图(需注明空调机位及外墙材料,商业建筑标明店招位及广告);

11.地下室平面布置图;

12.其他反映设计意图的图件。

附件4:

备案类建设项目所需提供备案材料清单

一、10户以下集中安置点:(1)备案申请;(2)驻镇规划师审查意见、乡镇规委会纪要;(3)三区三线套合图(签字盖章版);(4)区位示意图、规划总平面图、效果图。(注:县规划中心仅负责对规划设计方案备案)

二、地上无建筑物的各类硬化开放空间:(1)备案申请;(2)驻镇规划师审查意见、乡镇规委会纪要;(3)上位规划套合图、三区三线套合图(签字盖章版);(4)区位示意图、现状分析图、规划总平面图、实景融合图、节点效果图、铺装材质分析图、树种分析图(根据实际情况)。

三、建筑面积≤200㎡的乡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1)备案申请;(2)驻镇规划师审查意见、乡镇规委会纪要;(3)上位规划套合图、三区三线套合图(签字盖章版);(4)区位示意图、现状分析图、规划总平面图、实景融合图、单体平立剖、建筑材质分析图。

具体要求:相关图纸纸质版文件不少于2份,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章(其中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后留存一份,另一份由建设单位带回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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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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