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副主任张文宇解读:《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规划审批在建项目规划验线、批后监管服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采购项目按照合同约定高质量完成,确保服务质量、技术标准、数量要求及服务规范全面达标,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依据《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规划审批在建项目规划验线、批后监管服务采购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要求,结合规划验线、批后监管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本验收工作实施方案。该政策的出台,是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履约验收环节监管的重要举措,对于规范验收工作流程、明确验收责任主体、健全验收工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验收工作体系,能够有效加强对成交供应商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规划验线报告、批后监管报告及各节点测量巡查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切实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为推动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本方案旨在规范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规划审批在建项目规划验线、批后监管服务的履约验收工作。验收对象为提供该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即承担规划验线、批后监管服务工作的中标单位。验收时间有明确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成果资料后,验收工作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体现了高效及时的工作要求。验收内容涵盖四大方面:一是按甲方监管要求提供规划验线报告、批后监管月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二是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在垫层施工完成、正负零标高、地下车库顶板完成、主体封顶、外立面施工、竣工六个关键阶段进行测量巡查并出具报告;三是在上述建设节点拍摄单体建筑的影像视频及照片资料;四是对小区道路、停车位、景观等配套工程进行竣工复核测量并提供报告。验收标准以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为依据,设置了四种违约情形及相应违约金标准:未按服务需求、范围及成果要求提供服务的,每次收取2000元违约金,其中特别约定城区项目每周至少巡查1次、乡镇项目每半个月至少巡查1次,发现问题须在24小时内书面反馈;未依法执行、存在徇私舞弊或违反客观公正原则被群众举报查实的,每次收取10000元违约金;与服务对象存在利益交换或故意隐瞒事实经查实的,收取5000元违约金;服务成果存在质量问题经查实的,每次收取1000元违约金。
为确保验收工作有序推进、责任落实到位,本方案建立了层次分明、职责清晰的工作组织架构。工作领导小组由黄治富同志担任组长,全面负责验收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吴斌、吴晓号、张文宇三位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中张文宇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验收工作的开展,并对验收结论进行审核和确认;张贤锐、刘雪侠、张裕祎、吴署生、郑浩五位同志为成员,承担对照验收内容和违约责任条款审核验收对象提交成果资料的具体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文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贤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根据领导小组审核情况汇总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这一组织架构设置体现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原则,组长把握全局方向,副组长承上启下协调推进,成员落实具体审核任务,办公室做好综合服务保障,各层级职责边界清晰、任务分工明确,形成了从决策部署到执行落实的完整闭环,确保验收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每一项任务都能落地见效,为高质量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本次验收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三项刚性要求,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经得起检验。一是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原则,验收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将供应商提交的成果材料与日常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对照核实,注重实地核查与书面审查相结合,坚决杜绝凭印象、凭关系作出判断,确保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二是必须严把验收质量关口,进一步压实各参与验收人员的责任,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规范流程,对每一份成果资料、每一项服务内容都要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把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高质量完成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结论准确无误。三是必须严肃验收工作纪律,验收小组全体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要求和程序规范开展验收,严禁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走过场、搞形式,严禁接受被验收对象的宴请、礼品或其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迈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抓好方案落实,确保验收工作取得实效,为提升城乡规划管理水平、维护政府采购公信力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