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规划审批在建项目规划验线、批后监管服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采购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符合质量、技术、数量及服务要求,根据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规划审批在建项目规划验线、批后监管服务采购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要求,经研究决定,制定本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治富
副组长:吴 斌 吴晓号 张文宇(常务)
成 员:张贤锐 刘雪侠 张裕祎 吴署生 郑 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文宇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张贤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验收对象
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规划审批在建项目规划验线、批后监管服务成交供应商
三、验收时间
成交供应商提交成果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四、验收内容
(1)根据甲方监管要求,提供规划验线报告、批后监管月度报告及年度报告。
(2)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对建设工程垫层施工完成阶段、正负零标高阶段、地下车库顶板完成阶段、主体封顶阶段、外立面施工阶段、竣工阶段进行各节点测量巡查,提供相关测量巡查报告。
(3)按上述建设节点拍摄单体建筑的影像视频及照片。
(4)进行小区道路、停车位、景观等配套工程竣工复核测量,提供竣工复核测量报告。
五、验收标准
根据《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2023-2024年度规划审批在建项目规划验线、批后监管服务技术服务合同》专用条款中补充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如下:
(1)供应商未按照项目服务需求、服务范围及成果要求等提供服务的,经采购人发现并认定事实的按违约处理,一次收取供应商2000元违约金。(其中服务需求约定:城区批后建设项目每周至少定期巡查 1 次,乡镇批后建设项目每半个月至少定期巡查 1 次。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在 24 小时内将问题材料书面反馈给采购人。)
(2)供应商服务过程中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存在徇私舞弊、违反客观公正原则等,被群众举报经查实的,一次收取供应商10000元违约金。
(3)供应商与服务对象、监管对象存在利益交换,或故意隐瞒事实,经查实,收取供应商5000元违约金。
(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成果经采购人、服务对象或其他第三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经查实,一次收取供应商1000元违约金。
六、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及办公室职责
(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职责
组 长:全面负责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工作。
副组长:组织、协调验收工作以及审核、确认验收结论。
成 员:对照验收内容和违约责任,审核验收对象提交的成果资料。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根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情况,汇总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七、验收工作要求
(一)坚持客观公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成果材料与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相结合,确保验收的科学性。
(二)严把验收质量。压实参与验收的人员责任,做到精心组织实施,规范验收流程,高质量完成验收工作。
(三)严肃验收纪律。验收小组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验收工作,严禁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
金寨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