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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421R/202004-00023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内容分类: 意见采纳 发文日期: 2020-04-06 11:18:37
发布机构: 金寨县青山镇 生成日期: 2020-04-06 11:18:37
来源单位: 金寨县青山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村民小组长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反馈意见
文  号: 词:

关于《村民小组长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反馈意见

2020-04-06 11:18 作者:张英莲 来源:金寨县青山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村民小组长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金寨政府网信息公开青山镇网站3月25日至4月5日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乡直单位以及群众反馈意见2条,经认真梳理和归纳整理,采纳2条意见如下:

《村民小组长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三款考核细则共7条内容如下:

1、与村“两委”保持高度一致,积极配合村“两委”工作,及时向村民传达、宣传、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

2、正确收集民情民意,并及时向村“两委”反馈情况。

3、按时参加镇、村两级召开的各种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1分,此项得分扣完为止。

4、镇、村交办的中心工作。未参与或未开展一项的扣5分,完成较差的根据完成情况酌情计分。

5、负责组织召开本村民组的村民组会议,组织本组村民的各项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

6、认真做好本组村民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7、积极组织和带动村民发展多种经营,做好生产服务。

通过征求镇直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后,经认真梳理和归纳整理,新增加2条意见如下:

1、带头遵纪守法。不参加邪教组织、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不涉黑涉恶等,若有以上情况此项不得分。

2、日常考勤及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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