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金寨县2021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立即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中共金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金寨县2021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2021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经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组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视察金寨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高质量推进我县“徽风皖韵”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大力发展美丽经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新时代徽风皖韵美丽乡村,打造具有金寨特色的原生态山村品牌,为全县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着力形成以县域、乡镇、行政村或跨行政区片区整体推进和中心村带动周边自然村面上全域推进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治理等有机融合,扎实推进三项工作。
(一)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对照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加快在建工程和环境整治进度,加速推进产业发展工程,提升乡风文明和村民自治水平,完善档案建设与管理,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10个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确保第三季度顺利通过省、市级验收和民生工程绩效评价。
(二)高起点启动2021年度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根据省委农工办《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名单的通知》(皖农工办〔2021〕26号)和2021年省级民生工程任务安排,对照标准,因村施策,优化建设规划,细化工作方案,高起点快速度推进2021年度10个省级中心村(民生工程)建设,确保年内完成整治类、工程类建设任务,同步建立村民自治组织和长效管护机制。
(三)高标准推进已建美丽乡村的长效管护。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村级组织、村民自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已建成美丽乡村中心村的管护与运行回头看,巩固提升建设成果,完善长效管护制度,健全监督和运行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和保障。把美丽乡村的长效管护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威振风超市评比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有机结合,加大监管力度,以管促治、以管促新,逐步提升自治、德治和法治水平。确保美丽乡村运行正常,永续利用,使其真正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优质模板,乡村振兴的活力源泉。
三、方法步骤
(一)合理规划(3月-6月底)
1、宣传动员。各乡镇可采用会议、广播、标语、明白纸、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2、落实任务。按照推进在建、启动新建、管好建成的总体要求,各乡镇对照标准,梳理任务,逐项落实。
3、制定方案。按照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的原则,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进而逐村细化具体实施步骤,明确建设内容、建设工艺、工作路径、工作保障、责任分解和时限安排等事宜。
(二)环境治理(3月-12月)
1、集中整治(3月-5月)。结合“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村庄环境整治,阶段性开展新建中心村环境整治工作,着力提升在建和建成中心村环境状况。
2、持续实施(6月-12月)。建立健全乡村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机制,加强督导力度,确保常态化运行。
3、督查检查(7月下旬-12月中旬)。7月下旬对已建省级中心村长效管护情况进行全面督查;12月中旬对已建和新建美丽乡村中心村实施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三)工程建设(4月中旬-12月底)
根据各村实施方案,梳理新建、在建和管护中心村工程类建设任务清单,明确项目内容和资金筹措来源。各中心村对县级下达新建项目,要尽快有序启动建设,严格招投标管理制,强化施工过程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11月份主体工程完工,本年度内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报账。
(四)提升完善(4月-12月底)
及时开展建设工作“回头看”,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问题进行整改完善。依据美丽乡村中心村档案建设要求,及时对内业资料进行整理保存。2020年度建设的中心村档案应于8月底前整理完成,确保省市验收无误。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扎实做好方案编制、项目谋划、组织动员、进度督查、推进实施等各项具体工作。
(二)加强部门联动。美丽乡村建设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各司其职,一方面要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业务指导,另一方面要将资源向美丽乡村倾斜,协同发力,形成合力。乡镇要发挥主体作用,搭好资源整合平台,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从长计议,点面并进。
(三)持续保障投入。一是发挥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原则上每个新建省级中心村给予不低于15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二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继续整合部分涉农项目资金,优先支持美丽乡村中心村的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工程建设。三是广开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能人大户和优质客商支持建设、参与经营。
(四)保证建设标准。省级中心村要对照省级标准,突出农户改厕、污水治理和基础设施配套等重点,抓好产业培育、乡风文明和长效管护等工程,确保无漏无误,软硬件齐达标。同时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防止贪大求洋等形象工程偏离建设标准。
(五)严格督查考核。一是继续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考评,进一步优化考评办法,注重工作实绩和绩效。二是加强经常性督查,继续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主要评分依据。
(六)规范项目管理。一要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监管。规范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强化“质量至上”意识,对工程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定期调度工程进度,对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的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要加大巡监力度,关键工序监理人员务必在施工现场,跟班作业,对施工技术不规范、建材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要及时纠正。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金寨县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把进度关、程序关,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责任。三是规范档案建设和管理。高标准整理综合档案,严格档案管理程序,确保档案资料记录详细、真实、准确。
附件:1.2021年度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名单
2.省级中心村建设标准
附件1:
金寨县2021年度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名单
(10 个)
南溪镇石寨行政村铁炉中心村
张冲乡黄河行政村庙湾中心村
青山镇姜河行政村马石中心村
长岭乡两河行政村两河中心村
关庙乡墨园行政村万湾中心村
铁冲乡高畈行政村水店中心村
汤家汇镇斗林行政村斗林中心村
花石乡花石行政村白水河中心村
吴家店镇东高行政村其林中心村
斑竹园镇长岭关行政村长岭关中心村
一、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
1、中心村选址科学合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乡)总体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布局分类要求,并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产业发展等规划衔接,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合理;
2、规划布局科学,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民住房等布置合理的,规划人口符合《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的;
3、规划因地制宜体现村庄特色、历史人文、地域特点和发展方向;
4、在规划制定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5、中心村建设规划落实较好;
二、重点建设任务
(一)垃圾处理
1、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等方式,
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垃圾处理终端处理工艺成熟可靠且符合环保要求;
2、中心村内保洁到位,垃圾桶、垃圾收集车等收运设施设备的配置量满足需要,并保持清洁卫生的;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收运,无暴露和积存生活垃圾、就地焚烧、简易填埋现象;
3、村内无生活和建筑垃圾积存,无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和农作物秸秆等随意丢弃现象。
4、有效开展垃圾分类,且实现可回收垃圾和可腐烂垃圾等资源化利用。
(二)农村饮水安全
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 18-2018),实现全部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
(三)卫生改厕
1、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85%以上;
2、厕所粪污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厕所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且不直排到公共环境;
3、无露天粪坑和简易旱厕;无农户户厕拆而未建。
(四)房前屋后环境整治
1、电力、通信线路架设安全规范、无违章交越和搭挂;
2、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五)道路畅通
1、纳入年度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建制村且村部位于中心村范围内,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路面宽度达到 4.5 米的(若受有关政策法规和特殊自然条件限制的,通村主干道路路面宽度达到 3.5 米的);
2、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的,村内主干道路采用水泥、沥青或者砖石等乡土材质硬化,路宽一般不低于 3.5 米(受有关政策法规和特殊自然条件限制除外);村内次干道采用砂石等乡土材质适度硬化;实现“户户通”,便于群众出行。
(六)污水处理
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收集处理率。
(1)分散处理。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分别采用整体式化粪池、三格式化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结合采用人工湿地、氧化塘工艺等就地生态治理的,化粪池覆盖户数占常住户数 80%以上;
(2)集中处理。采用有动力、无动力等处理技术集中处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成验收的,按照收水管网覆盖户数占全体户数60%以上;
(3)纳管处理。接入市政、企业污水管网进行处理的,按照收水管网覆盖户数占常住户数60%以上。
2、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4 分)
(1)分散式。落实粪污清掏责任的;化粪池污水直接排入外环境水体;
(2)集中处理。建立专门的运维制度、有专门的运维人员或委托第三方运维;
(3)纳管处理。污水管网与市政污水管网实现连通并实现统一运行维护。
(七)河沟渠塘疏浚清淤
1、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实现水体清澈;
2、河沟渠塘疏浚后,及时护坡(提倡生态护坡),做好绿化;
3、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水面无明显漂浮物。
(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利用现有设施统筹改造,或新建,或就近共享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服务中心面积适当,能够统筹合理使用,具备社区服务、图书室(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功能并能正常开展活动;
3、光纤宽带和 4G 网络中心村全覆盖;
4、利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不按相关规划要求建设,或者脱离当地实际一味追求搞大拆大建、建大公园、大广场、 大村庄标志、大亭子(牌坊、门楼)等实用性不强的建筑。
(九)村庄绿化
1、开展村庄道路两侧、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边绿化,
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 40%;通村主干道、村内主干道河渠绿化率达 90%;
2、村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实现村庄和庭院美化;
3、村庄绿化适地适树,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倡导自然式种植,植被覆盖度高,绿化效果较好;
4、无过度使用人工草皮或栽种断头树、天然大树。
(十)村庄亮化
1、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安全简易路灯,进行适度亮化;
2、无损坏、使用正常。
(十一)长效管护机制
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和社会资助相结合等切实可行的经费分担机制,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实现垃圾、污水、改厕、绿化、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长效管护。
三、产业发展
1、中心村所在行政村、乡镇被评为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或中心村所在行政村(含村内园区)被认定为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或中心村被纳入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58”行动计划)、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产业园;或中心村被纳入全省粮食绿色增产示范片、示范村(或村内有省级示范户);或中心村内有省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示范家庭农场;或中心村主导产业突出,主导产业产值占总产值 50%以上;或中心村农业生产总体上落实“三推”(推广高产高效新品种、推广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的栽培技术、推进耕地质量建设)、“三控”(控肥、控药、控水)效果较好,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成效明显;
2、中心村土地(包括耕地、林地、水面)流转适度规范;
或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较高,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
3、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到 15 万元以上
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引导农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立完善“一约四会”(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并充分发挥作用,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尊良俗、去低俗、除恶俗,有效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
2、积极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校园创建,五好家庭、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好儿女、好媳妇、好公婆” 评选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
3、村规民约合法简约规范且群众知晓率高,经常性开展群众喜闻乐见文体活动的,乡村治理示范村的;
4、发掘本地本村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山水文化、家风文化、农耕文化等,传承和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古树名木古居保护等较好的;
5、广泛开展农民普法教育,中心村治安状况较好。
五、其它项目
1、尊重群众意愿,突出农民主体,村庄建设与管理群众参与度高;
2、优先采取生态措施,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就地取材改善环境,农房与院落面貌较好,村庄与周围环境自然和谐,村庄美化绿化,村容村貌整洁,建成乡愁浓郁、生态宜居村庄;
3、村内实现雨污分流;
4、村内因地制宜建设大小合适的文化体育休闲等公共服务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