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为准确把握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引>的通知》(农办经〔2020〕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开展探索试点。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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