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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421R/202107-00102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国土资源、能源,通知
内容分类: 宅基地使用情况 发文日期: 2021-07-25 11:19:41
发布机构: 金寨县青山镇 生成日期: 2021-07-25 11:19:41
来源单位: 金寨县青山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转发《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引》的通知
文  号: 金宅改工办〔2021〕6号 词:

关于转发《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引》的通知

2021-07-25 11:19 来源:金寨县青山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为准确把握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引>的通知》(农办经〔2020〕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开展探索试点。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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