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经审核,我镇现有2户农村村民符合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条件,并已签定《金寨县农村村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协议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已将宅基地按协议条款要求腾空,所在村、镇两级对村民腾空的宅基地予以验收合格,详细见附件,请审批。
附件:青山镇2022年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花名册
青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2日
附件
青山镇2022年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花名册
卷宗编号 |
产权人 名 称 |
宅基地 座 落 |
宅基地退 出后去向 |
宅基地 腾空验收 |
补偿(补助)、奖励 金额(万元) |
备 注 |
金宅退 (青镇)[2022]004 |
胡兴明 |
汤店村 |
不建房 不购房 |
己腾空 验收合格 |
6186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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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宅退 (青镇)[2022]017 |
许基德 |
茅坪村 |
县城 购房 |
己腾空 验收合格 |
806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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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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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51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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