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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421R/202404-0006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发文日期: 2024-04-11 17:12:10
发布机构: 金寨县青山镇 生成日期: 2024-04-11 17:12:10
来源单位: 金寨县青山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成交结果公示】西淠河(青山镇汤店大桥至西淠河大桥段)河道整治工程淤积物加工劳务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文  号: 词:

【成交结果公示】西淠河(青山镇汤店大桥至西淠河大桥段)河道整治工程淤积物加工劳务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2024-04-11 17:12 来源:金寨县青山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西淠河(青山镇汤店大桥至西淠河大桥段)河道整治工程淤积物加工劳务服务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Z24CG-053

二、项目名称:西淠河(青山镇汤店大桥至西淠河大桥段)河道整治工程淤积物加工劳务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红土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现代产业园区梅山湖路美自然大厦9楼902

中标金额:壹仟肆佰柒拾捌万肆仟元整(小写:1478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西淠河(青山镇汤店大桥至西淠河大桥段)河道整治工程淤积物加工劳务服务

服务范围:西淠河(青山镇汤店大桥至西淠河大桥段)河道整治工程淤积物加工劳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淤积物原料进行打堆、上料、破碎加工、筛分清洗、成品打堆、内转、装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

服务要求:(一)设备、设施等配置要求 1、采购人仅提供加工劳务所需的场地(包括环保大棚、部分环保设施),供应商须自行配备开展本项目加工劳务服务所需的有关机械、设备和设施等并承担全部费用,按产能要求(不小于200吨/小时)配置,包括但不限于:

1)50型装载机不少于4台;(2)砂石筛分清洗设备不少于2台(套);(3)碎石加工设备不少于1台(套);(4)供电设施1项;(5)满足生产需求、产能要求的其他设备、设施;(6)满足办公和生活的设施等(为临时设施,不得为永久性建筑)。

2、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机械、设备和设施等配置(包括采购、安装、调试、建设等)并达到生产条件和产能要求。(二)人员及管理要求

1、供应商投标时配备的人员须在达到生产条件时同步到位,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保险等全部费用。

2、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日常工作管理,按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开展加工劳务服务工作,加工产品质量未达标的,供应商须无条件重新加工处理,相关费用及造成采购人的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3、供应商对安全生产负责,合同履行期限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以及对自身和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服务时间:根据西淠河(青山镇汤店大桥至西淠河大桥段)河道整治工程工期,本合同履行期限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相应的规范要求并满足采购人要求。成品砂应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细度模数在2.0至3.0之间,含泥量应小于2%,泥块含量应小于1%;碎石应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粒径、级配符合要求,含泥量应小于1%,泥块含量应小于0.5%,针片状应小于15%。

五、评审专家名单:吕品、汪先伟、王明生、朱向阳、孙景杨、陈玉宏、卢碧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814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5.7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日时间向安徽中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683号拓基城市广场金座C幢办1603,联系电话:0564-7060400。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金寨县工矿投资有限公司

    址:金寨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7楼

联系方式:0564-7066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中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683号拓基城市广场金座C幢办1603

联系方式:0564-7060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话:0564-706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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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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