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寨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对青山镇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青山镇人民政府为独立核算的行政机关,属一级预算单位。下设四中心、一大队:即青山镇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青山镇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青山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青山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青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在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很好地服务了地方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大力促进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自评方式、时间要求。
青山镇成立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小组,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乡村振兴办、项目办、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纪委以及项目所在村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组织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预算资金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项目进行绩效自评,自评工作开展时间按照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在2024年4月30日前及时组织实施,自评方式为组织人员到项目现场实地察看、项目资金使用对象走访座谈、项目所在村受益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等。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资金支出情况。
全年实现年度资金规模564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3182.15万元,其他收入2462.51万元。全年预算支出4896.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0.12万元、国防支出8万元、教育支出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1.28万元、死亡抚恤支出30.39万元、退役士兵安置9.48万元、养老服务11.0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08万元、征地拆迁补偿支出78.64万元、土地开发支出48.75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49.11万元、农业农村环境支出53.4万元、农业农村支出140.41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10.38万元、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支出27.43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96万元、生产发展支出207.02万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5.66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60.38万元、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1.1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182.5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87.27万元。
资金执行情况分析:严格预算约束,规范资金供给渠道,严肃财经纪律,节约、合理使用各项财政资金,既保障了基层正常运转,又支持发展了地方经济,还促进了乡村振兴。资金执行达标率100%。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镇财政部门积极开展财务互审,确保财务处理规范合理,确保帐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严格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硬化指标控制,严明资金供给渠道,做到该保障的足额保障到位,不该供给的一分不支。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镇紧盯年初既定的总体绩效目标任务,分解本年度任务,及时追加追减年中县局下达的计划指标,每月调度完成情况,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顺利完成本年度绩效目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分析
(1)确保人员经费供给。2023年度人员经费支出2142.05万元,完成率100%。
(2)注重公用经费保障,确保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公用经费保障目标659.03万元,完成率100%。
(3)强化项目支出管理。完成项目支出目标2095.53万元,完成率100%。
(4)注重支出合理合规性。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合规率100%;项目支出合规率100%。
(5)人员工资保障每个月10号之前发放;公用经费拨付及时,保障有力;项目建设按序时进度预拨,完工审计决算及时清算,及时追减结余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有力保障了基层工作运转;切实保障改善了民生福祉;实现了公共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社会效益:基层社会得到了有效全面的治理。
生态效益:保护了绿水青山,切实保护了生态环境。
可持续影响完成情况分析:支持发展农村产业发展持续加强;社会治理得到更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会及早实现。
3、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我镇通过随机对周边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达98%,对政府工作表示支持。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采取有效措施,对偏离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项目,及时实施整改纠偏。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自评结果通过审核后将在镇、村两级公示栏和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以便接受群众监督,欢迎广大群众提出意见。
五、附件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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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名称 | 119-金寨县青山镇人民政府 | ||||||||||
年度 主要 任务 完成 情况 |
任务名称 | 完成情况 | 全年预算数 (A,万元) |
全年执行数 (B,万元) |
分值 | 执行率 (B/A) |
得分 | ||||
其中: 财政拨款 |
其中: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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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经费 | 1132.008 | 0 | 1132.008 | 0 | - | - | |||||
特定项目类经费 | 794.882 | 0 | 794.882 | 0 | - | - | |||||
运转类经费 | 403.559 | 0 | 403.559 | 0 | - | - | |||||
金额合计 | 2330.449 | 0 | 2330.449 | 0 | 10 | 100.00% | 10 | ||||
年度 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 |||||||||
1.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全面完成2023年各项工作目标。 2.强化惠民工程,重点落实33项惠民政策。 3.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重点突出毛竹、茶叶、食用菌等产业。 4.积极扶持农副产品加工业,重点扶持竹制品加工、大棚蔬菜生产和石斛基地生产等企业。 5.着力发展乡村旅游业,重点做好龙井十里溪、映山蓝谷、抱儿山旅游风景区开发工作。 6.加快项目建设,重点落实振兴乡村项目、农田水利和交通项目、旅游开发项目及环境整治项目等。 7严格经费支出,重点管控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三公经费支出。 8.加强财经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全面完成2023年预算收支任务。 | 1、2023年,预算执行乡镇人员类经费11320081.27元,确保人员福利待遇得到保障。 2、2023年,预算执行乡镇运转类经费4035594.34元,确保各单位正常运转。 3、2023年,预算执行乡镇项目类经费7948820元,确保乡镇项目正常实行。 | ||||||||||
整改的措施与建议: | |||||||||||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实际值 | 得分 | 评价得分说明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在职在岗在编人数 | 0 | =71人 | 71 | 0 | |||||
人员类经费 | 0 | =11320081.27元 | 11320081.27 | 0 | |||||||
运转类经费 | 0 | =4035594.34元 | 4035594.34 | 0 | |||||||
项目类经费 | 0 | =7948820元 | 7948820 | 0 | |||||||
质量指标 | 项目质量合格率 | 20 | ≥100% | 100 | 20 | ||||||
经费支出合格率 | 0 | =100% | 100 | 0 | |||||||
时效指标 | 基本支出经费拨付时限 | 10 | ≤12月 | 12 | 10 | ||||||
项目支出经费拨款时限 | 0 | =12月 | 12 | 0 | |||||||
成本指标 | 经费支出总额 | 20 | ≤23304495.61元 | 23304495.61 | 20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农业产业经济增长率 | 10 | ≥10%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基本支出受益人数 | 10 | ≥71人 | 71 | 10 | ||||||
项目经费受益人数 | 10 | ≥20000无 | 2000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0 | =0无 | 0 | 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 0 | ≥96% | 96 | 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政府工作满意度 | 10 | ≥96% | 96 | 10 | |||||
总分 | 100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