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办〔2025〕31号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青山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青山镇委员会办公室
青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青山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指示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精神,高质量做好我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延包试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共金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农工〔2025〕10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严格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1.稳妥解决农户无地少地问题。村集体机动地、依法开垦土地、村集体依法收回以及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等,优先保障二轮承包期间无地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鼓励通过集体收益分配、流转租金补贴、提供就业岗位、纳入社会保障等方式,妥善解决因无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农户的合理诉求。
2.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承包农户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则上不参与延包。新增人口依法依规按章程确认成员身份。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导致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要依法收回承包地,另行发包。户内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承包地处置,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解决。合户、分户要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仅限于父母、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之间,做到合法合规。合户原则上仅适用于二轮承包时为同一户,防止以合户之名规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承包地。
3.依法保护妇女等特殊群体土地承包权益。充分保障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赘婿等特殊群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健全跨区域协调解决工作机制,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
4.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鼓励有稳定非农职业或者稳定收入来源、享有城镇社会保障的进城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退还本集体经济组织。
(二)继续稳定农户承包地
5.严格把握承包地小范围调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可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镇政府和县政府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做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6.严格管理机动地和新增地源。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5%,且不得新增。通过依法开垦、复垦及土地整理等方式增加的土地作为新增地源管理,依法明确土地所有权和地类,优先用于保障因无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户土地承包权益。严禁以发展集体经济为名,违背农民意愿强行留归集体经营。
7.严格控制确权确股不确地范围。坚持确权到户到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行政推动确权确股不确地,也不得简单以少数服从多数强迫不愿确股的农民确股。已经确地到户的原则上不确股,继续延包到户。对于延包时确需确股的,严控范围,严格报批。
8.保障流转土地稳定经营。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调作用,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引导承包农户和受让方充分协商,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明确延期后土地续租事宜,以稳定经营主体预期,依法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对流转土地,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
(三)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9.妥善处置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颁证等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占用承包地建房、承包地退耕还林、承包地权属纠纷等问题化解,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10.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队伍能力提升和条件保障,依法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及时稳妥解决延包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村级红色评议站作用,密切关注延包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二、进度安排
严格按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全面启动全镇延包试点工作。从2025年9月开始,1年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5年9月-2025年10月)。召开动员部署会、业务培训会,发放农户政策宣传明白纸,将延包试点政策传达到村、组和广大农户。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11月-2026年6月)。按照工作规程,逐步推进延包试点,完成合同网签任务。
1.选举延包小组。召开村民会议,选举成立延包工作小组。加强宣传培训,制定延包试点工作行事历。
2.摸底核实。准确掌握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包括全家进城落户、外嫁女、“五保户”以及整户消亡、整户无地或少地等情况。全面摸清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土地征用和征地补偿款分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情况。
3.制定方案。以原村民小组为单位拟定二轮延包方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4.开展调查。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等有关规定,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包括外业测绘),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土地用途等信息,最终形成信息公示表等调查成果。
5.审核公示和合同网签。调查成果经村级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进行组级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延包工作小组应当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依托第二轮延包调查成果,采用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网签一体化平台,通过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等技术手段,全面开展合同网签。
6.完善证书和资料归档。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信息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征地信息等互通共享机制。土地承包合同直接顺延的,已颁发的土地承包权利证书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依据承包合同记载的信息办理登记,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标注记载,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严禁统一换发证书,避免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对个别调地的,在合同、登记簿和证书上作出相应变更。按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对延包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6年7月-2026年9月)。开展试点工作“回头看”,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对试点工作进行查缺补漏、总结完善。
三、保障措施
加强党对第二轮到期延包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镇负责、村主导、组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第二轮延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各联系村班子成员为组长的延包工作指导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延包试点工作。各村和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与延包工作相关的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严把操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对第二轮延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延包工作经费已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青山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青山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指导组
3.青山镇第二轮延包试点工作行事历
附件1
青山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施海军(党委书记)
黄文新(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余忠武(副镇长)
副 组 长:李 灵(党委副书记)
王 成(党委组织委员)
郭建松(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汪 浩(副镇长)
黄晓军(副镇长)
雷文君(副镇长)
成 员:高 强(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余玉林(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李 军(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 葵(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主任)
余成海(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蒋崇玖(公安派出所所长)
冯 春(司法所所长)
吴双苗(党政办主任)
田 敏(尧塘村党支部书记)
刘 翔(青山村党总支书记)
吴冬孜(汤店村党总支书记)
汪志铁(茅坪村党支部书记)
黄世俊(抱儿山村党总支书记)
代 勇(姜河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高强任办公室主任,叶乃江、陈双负责具体办公。
附件2
青山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试点工作指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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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别 |
组长 |
副组长 |
成 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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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村 镇干 |
农业中心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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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塘村 |
黄晓军 |
田 敏 |
张烈志 |
余成海 杨文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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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村 |
李 灵 |
刘 翔 |
鲁运海 |
叶乃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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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店村 |
雷文君 |
吴冬孜 |
刘 俊 |
陈 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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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坪村 |
汪 浩 |
汪志铁 |
赵兴友 |
陈 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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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儿山村 |
郭建松 |
黄世俊 |
陆 松 |
高 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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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河村 |
王 成 |
代 勇 |
杨绪华 |
郭复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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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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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镇第二轮延包试点工作行事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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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
工作内容 |
时间节点 |
程序步骤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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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机构 |
镇级组织 |
10.1-10.15 |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业务培训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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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 |
10.16-10.23 |
村民代表会议推荐村级延包小组名单,拟定村级第二轮延包工作方案,报镇政府审核批准后实施,召开动员会、业务培训会,利用广播、微信、村级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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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级组织 |
10.24-11.15 |
召开每个村民小组成员会议,开展政策宣传动员,依法选举3-5人组成的组级延包工作小组,原则上成员中至少包括1名妇女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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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底核实 |
入户调查、 核实信息 |
2025.11.16-2026.1.31 |
收集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合同、土地确权登记证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资料,从平台系统内导出农户第二轮延包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经初步信息比对、修改后再入户调查摸底,了解人口、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掌握农户对于延包的意愿和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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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 |
制定组级第二 |
2.1-2.7 |
延包小组拟定村民小组第二轮延包方案(草案),同步更新、认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花名册。 |
消亡户的承包地收回方案不再单独制定方案,纳入组级方案同步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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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28 |
对村民小组第二轮延包方案及更新后的集体经济组织花名册公示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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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15 |
召开村民小组成员会议通过第二轮延包方案及更新后的集体经济组织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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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3.23 |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各村民小组第二轮延包方案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花名册进行决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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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3.31 |
报镇第二轮延包试点工作领导组、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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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调查 |
外业测绘 |
4.1-4.30 |
对于未开展土地确权以及错测、漏测的承包地开展外业测绘工作。根据摸底核实汇总情况,对地块和家庭成员等信息有变化的农户,根据实际情况在网签一体化平台上进行修正,形成调查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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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公示 |
信息公示 |
5.1-5.15 |
调查成果(信息公示表)经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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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确认 |
5.16-5.31 |
组织农户,对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进行最终确认,并在归户表上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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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网签 |
签订合同 |
6.1-6.30 |
通过智能平板、微信小程序、导出纸质等网签方式,组织承包方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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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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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县统一安排 |
农业农村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信息与登记信息、征地信息等互通共享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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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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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县统一安排 |
按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办法》文件整理延包档案。 |
镇、村明确专人收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