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处置办法。
一、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发生森林火灾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办法,成立镇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
主要职责:
1.全面掌握、分析火情,制定科学扑救方案。
2.组织、指挥、协调所有参加扑火的力量和资源。
3.决定扑火战略、战术和紧急避险措施,首要保障人员安全。
4.负责后勤保障、医疗救护、案件查处、宣传报道等工作的统筹。
5.及时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及扑救进展。
指挥长(镇长)未抵达现场前,由在场职务最高的副指挥长担任临时指挥,行使指挥权,确保指挥不间断。
(二)各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1.综合协调与应急扑救组
职 责:负责火情先期处置和现场扑救;负责监控火场动态、判断风险、发布撤离指令;组织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确保队员熟悉装备使用和安全避险知识。
2.案件查处与现场控制组:
职 责:负责火场调查、取证,对火灾犯罪嫌疑人采取控制措施,立案侦查,维护火场秩序。
3.交通保障与治安组:
职 责:负责火场周边交通管制、疏导,确保救援通道畅通,保障应急、物资、救护车辆通行;设立警戒区,对火场周边进行临时交通管制,禁止闲杂车辆进入。
4.后勤与物资保障组:
职责:负责通知、调度所有参战人员和车辆;负责应急物资的日常储备、管理和紧急调运;保障扑火器材、照明、食品、饮用水等物资供应;协调医疗救治、现场电力管控等支援工作。
5.宣传与信息报送组:
职 责:负责信息上传下达,每20分钟向指挥长报告火情,经核准后上报县防火办;负责舆论引导,统一信息发布口径,管理网络信息。
6.医疗救护组:
职责:扑救森林火情中,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携带医疗用品到达火场,设立现场医疗点,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和转运。
7.余火清理组
主要职责:督促火情发生地护林员和群众加强余火清理并看护24小时以上;对火情现场进行检查,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
二、应急响应与处置流程
(一)火情接报与先期处理(“黄金10分钟”)
1.镇防火办(党政办)接警后,立即通知火灾发生村书记及镇林业站。
2.村书记立即指令:包组村干、村民组长、生态护林员: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核实火情,并组织当地群众进行安全、有限的先期扑救。村应急分队:在村部集结,准备器材,待命出动。
3.护林员/村民组长现场判断:
火情已控制:立即报告包组村干和村书记,持续看守,无需启动高级别响应。
火情未控制:立即报告,并留在安全位置观察火势、引导后续队伍。
(二)应急启动与指挥展开(“关键20分钟”)
1.镇防火办(党政办)根据火情,报请指挥长(镇长)同意后,立即启动本处置办法。
2.镇防火办(党政办)通知6个工作组组长按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工作。
3.镇应急队在队长李军带领下,20分钟内完成集结、装备领取,由后勤与物资保障组安排车辆运往火场。
4.前线指挥部成员(指挥长、副指挥长、林业站负责人等)立即赶赴火场,在途中了解情况,进行初步部署。
三、火场扑救与联动控制
(一)前线指挥部在火场附近安全地带设立,统一接收各工作组报告。
(二)所有扑火力量和资源由前线指挥部统一调度。应急队伍到达后,由熟悉地形的群众带路,进入指定区域投入扑救。
(三)若火场30分钟内未得到有效控制,前线指挥部立即下令调动邻近村应急分队前往增援。
(四)若火情在1小时内仍未受控,或预估有蔓延风险,指挥长在向县指挥部报告的同时,可向相邻乡镇通报情况,请求支援或做好联防准备。
四、火场清理与看守
(一)明火扑灭后,前线指挥部必须组织力量(以本村应急分队为主)彻底清理火场,消灭暗火、地下火。
(二)清理完毕后,实行责任看守制。由火灾发生村安排人员,分班次对火场进行至少24小时看守监控,经指挥部验收确认无复燃风险后,方可全部撤离。
五、保障措施
(一)队伍与装备保障:镇林业站定期对镇、村两级应急队伍进行扑火技能与安全避险培训及演练。确保装备齐全、性能良好,个人防护装备(防火服、头盔、应急口罩)必须配齐。
(二)物资与运输保障:后勤保障组负责建立并动态更新应急物资储备库,明确各类物资的存放地点、保管人和调用流程,确保随时可调用。
(三)通讯与信息保障:各组组长、灭火队各小组组长、各村书记确保对讲机、卫星电话等通讯工具畅通。宣传信息组确保信息流转高效、准确。
六、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林业站负责对过火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等进行调查评估。
(二)案件查处:案件查处组对火灾原因查明定性,依法追究责任。
(三)工作总结:扑救工作结束后,前线指挥部需在7日内进行复盘总结,完善预案。
七、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责任制。防火期内,各级责任人必须24小时通讯畅通,在岗在位。
(二)统一指挥:一切行动听指挥,所有人员、物资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三)安全第一: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在扑救过程中,若情况危急,现场负责人有权果断下令撤离。
(四)强化督查:镇纪委加强对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