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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1889N/202111-00112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通知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1-11-24 17:10:57
发布机构: 金寨县梅山镇 成文日期: 2021-11-24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梅山镇 性: 失效
生效时间: 2021年11月24日 废止时间: 2022年4月30日
政策咨询机关: 梅山镇安监所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702707
名  称: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梅山镇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已废止)
文  号: 梅政办〔2021〕126号 词: 生产、安全、专项治理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梅山镇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已废止)

2021-11-24 17:10 来源:金寨县梅山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梅政办〔2021126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将《梅山镇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寨县梅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24日       

 

梅山镇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

储存经营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的到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增多,为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等违法行为,严防安全事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4月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进行,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元旦、春节、清明节期间持续安全稳定。

二、治理重点

1.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半成品)行为;

2.非法购进、储存、销售、使用烟花爆竹药物原料等行为;

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4.经营企业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或销售不合格产品、非法产品的行为及在经营场所以外其他场所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三、工作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第一组长:张贻胜

    长:郑  文、黄正先

长:戈英武、廖  峰、周承坤(常务)、

熊裕民、陶学琦、陈  浩、杜继奎、朱道超、王  瑜、

陈圣林、余昌福、胡道宽、汪于启、何健、江露露、吴善扩

     员:吴  然、余 浩、陈 炯、朱润南、驻村干部、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周承坤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方式:0564-2702670

(二)落实责任,开展检查。各村、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把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专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阶段(20211124日至20211126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采用致一封信、横幅、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规,营造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氛围,让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公布部门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调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打非治违”的良好氛围。

(二)治理阶段(20211127-2022410日)。

1.各村、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排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户,以村、户为单位,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重点排查闲置空旷的废弃房屋、出租房、区域交界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场所,对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员,指定专人,采取包村、包户、包人等方式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2.镇派出所要切实履行公安机关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的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做好烟花爆竹运输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等违法行为,杜绝外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我镇市场。

3.各村、社区、各部门对排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根据查处的线索,有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追查原材料供应来源和产品销售去向链条,对涉嫌犯罪行为的人员,要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经营店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重大节假日前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的安全管控,发现未经许可擅自经营以及不按许可事项经营的,一律按上限惩处。关闭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严厉整治超量存储等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总结阶段(2022410-420日)。针对烟花爆竹“打非” 专项行动暴露出的问题,各村、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分析总结,制定对策,构建“打非”工作长效机制。20224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材料报镇“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氛围。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以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要把一封信(含举报奖励制度)发放到所有商店、农户,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举报非法违法活动。要及时核查群众举报的线索和案件,不断提高社会监督成效,形成全面“打非”局面。

(二)加强各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联合检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形成合力,重点打击。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亲自抓,切实落实“打非”队伍和工作经费,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三)履职尽责,坚决落实责任倒查制度。一是继续落实镇领导包片、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户责任制度,各包保责任人要定期开展检查督促相关工作的开展;二是各村、各单位要压实责任,要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坚决落实烟花爆竹“打非”以村为主工作机制,对重点村采取“一对一”监管措施,坚决落实烟花爆竹事故责任倒查的制度。

 

    关于印发《梅山镇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梅山镇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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