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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1889N/202111-00113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告
内容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1-11-24 18:10:29
发布机构: 金寨县梅山镇 生成日期: 2021-11-24 18:10:29
来源单位: 金寨县梅山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梅山镇安监所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702707
名  称: 【本级政策解读】关于《梅山镇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解读
文  号: 词:

【本级政策解读】关于《梅山镇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解读

2021-11-24 18:10 来源:金寨县梅山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认真吸取2019年“12.4”湖南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爆炸事故和2020年“7.8”四川广汉市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爆炸事故教训,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促进安全生产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犯罪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效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7〕6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四、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打非”机制及队伍建设,强化部门配合,落实监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依法查处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违规案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犯罪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元旦、春节、清明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五、主要任务

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半成品、药物原料行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营企业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或销售不合格产品、非法产品的行为。

六、创新举措

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派出所、安监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联合行动,安监所负责严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派出所负责依法侦查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非法运输行为,市场监管所负责严查烟花爆竹供销合同管理和查处过期及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储存、非法经营和非法运输行为。

七、保障措施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层层签订“打非”责任状。凡因日常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不力,发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必须倒查问责,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失职、渎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梅山镇安监所

解读人:江露露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564-2702707

政策咨询地址:梅山镇为民服务中心安监所(五楼5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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