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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1889N/202205-00064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民政、扶贫、救灾,通知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2-05-10 16:07:53
发布机构: 金寨县梅山镇 成文日期: 2022-05-10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梅山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2年5月10日 废止时间: 2023年12月31日
政策咨询机关: 梅山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701996
名  称: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梅山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梅政〔2022〕100号 词: 自建房屋、安全

【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梅山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5-10 16:07 来源:金寨县梅山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关于印发

《梅山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梅政〔2022100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将《梅山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510     

 

梅山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金安〔202211《金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金寨县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刻认识当前自建房安全的严峻形势,立即开展以自建房屋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自建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对全镇所有城乡自建房屋进行排查,重点是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和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及时发现和处理房屋安全问题,有效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严厉查处自建房屋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自建房屋改建、改装行为;落实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监管体系。

三、明确职责

明确排查整治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隐患排查整治;经济开发区负责辖区内企业自建房屋(含厂房)隐患排查整治。县直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负责主管行业房屋隐患排查整治。

四、方法步骤

(一)全面排查(20225月至6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地毯式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重点排查四类重点对象房屋及利用自建房屋开设的餐饮酒店、民宿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培训机构、诊所、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KTV、影院、养老服务等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和对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超高超层建设和住改商的房屋进行彻底排查。对各类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

(二)集中整治(20227月至12月)。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有序、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但无法界定危险程度或结构复杂的房屋,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根据检测或鉴定结果分户制定整治措施,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闭环管理,限时整改到位。整改到位前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巩固提升(2023年)。建立健全自建房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自建房屋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等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细化管理片区,确保每个片区有专人巡查,专人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置自建房屋安全问题,建立责任清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我镇成立了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高效有序推进工作落实。

(二)严明工作责任。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镇明确联系村、社区班子成员牵头组织专项整治工作,驻村、社区镇干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落实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等平台和载体,广泛宣传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有针对性的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四)专业技术支持。由县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参与检测、鉴定和隐患房屋整治一户一方案的制定工作。

(五)加强督查调度。镇将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基本情况纳入督查考评,通报排查进度,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实行调度。

 

附件:1.梅山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梅山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附件1

 

梅山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贻胜   

副组长:黄正先  戈英伍      周承坤  余昌福

胡道宽(常务)

  员:熊裕民      陶学琦      杜继奎

朱道超  陈圣林  吴善扩  江露露  吴为中

卢卫东      张术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胡道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卢卫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经办人员林森、汪成亮。

 

 

附件2

 

梅山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长:胡道宽

副组长:卢卫东  朱润南

  员:潘    邓秀云  洪维礼      王永贵

        各村(社区)驻干、各村(社区)书记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林森、汪成亮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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