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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1889N/202303-00114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通知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3-03-29 11:44:31
发布机构: 金寨县梅山镇 成文日期: 2023-03-29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梅山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3年3月29日 废止时间: 2023年12月31日
政策咨询机关: 梅山镇四好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701079
名  称: 关于印发《梅山镇道路交通安全挂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梅政〔2023〕62号 词: 交通安全

关于印发《梅山镇道路交通安全挂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3-29 11:44 作者:金寨县梅山镇人民政府 来源:金寨县梅山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梅政〔202362

 

各村、社区,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经研究,现将《梅山镇道路交通安全挂牌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寨县梅山镇人民政府    

   2023329日        

 

梅山镇道路交通安全挂牌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对全市亡人交通事故多发乡镇及路段进行挂牌整治工作的通知》(六交安联办〔20232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管控,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有效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全力防范遏制亡人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今年顺利摘牌,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原则,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宗旨,坚决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为建设平安梅山,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正先  人大主席

            戈英伍  党委副书记

                党委副书记

            熊裕民  纪委书记

 陶学琦  党委政法委员

                党委统战委员

            朱道超  党委宣传委员

            江露露  副镇长

    副镇长、江店派出所所长

曾宪柱  班子成员

  员:谢宜家  党政办主任

               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梅山派出所所长

    开发区派出所所长

汪承旭  司法所所长 

储修军  综合行政执法负责人

汪光明  交警一中队中队长

    交警三中队中队长

            刘峻松  交警九中队中队长

            黄华东  平安办主任

            朱润南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晏绍德  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书记

整治领导小组每月研究属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隐患常态排查治理机制,及时解决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平安办,黄华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润南和晏绍德两名同志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推进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确保实现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数量降低,力争不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努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防重大、控较大、减总量”总体目标。通过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成效,实现辖区道路交通亡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12月底,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31日;第二阶段为强力推进阶段,41日至1031日;第三阶段为巩固提高阶段,111日至1220日。

五、整治措施

(一)推动各方责任落实行动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社区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强化组织领导和属地管理,要定期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研究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书记)

2.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整治行动”期间,由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成员单位参与,每季度至少部署1次部门联合执法和协同联动等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在日常工作中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开展本行业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单位负责人)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交管、公安、城管等部门要运用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价制度,对安全管理不到位、重大隐患问题整改不落实、事故和违章违法行为高发的企业,用足部门、行业法律法规,坚持顶格处罚,督促高风险企业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同时要关注中风险运输企业,防止中风险运输企业转化为高风险运输企业。(责任单位:交管、公安、城管等部门,运输企业,单位负责人)

(二)开展农村安全守护行动

1.补齐农村交通安全执法力量短板。要在农村地区实行道路交通管理“1+4+N”工作模式,“1”即镇政府负责统筹城乡交通管理工作,履行综合协调、督导检查等职责;“4”即依托交警中队、派出所、路长、交通安全劝导站4支“力量”开展交通管理具体工作;“N”即发动农机站、公路养护站、保险公司等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交通管理。(责任单位:镇、村、社区,公安、交管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2.补齐农村交通安全基础建设短板。要加强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力度,全面排查治理农村地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高风险路段,强化国省道穿村过镇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摊”“占道办红白喜事”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责任单位:村、社区,公安、交管、城管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3.补齐农村道路秩序管控短板。要紧盯货车、面包车、电动车、拖拉机、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紧盯交通流量较大的平交路口、穿村过镇的县乡道和农村公路,紧盯赶集庙会、婚丧嫁娶以及每天的“一早一晚”等重要时段,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超速超员、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公安、交管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三)开展源头隐患清零行动

1.加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清零。公安、交通等部门每周要重点排查“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及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突出隐患,最大限度清除各类源头风险,夯实安全基础。(责任单位:公安、交管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2.滚动排查治理道路隐患。要按照部门职责落实城区道路、国省道、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动态排查、通报整改、公布提示“三位一体”常态机制,全面查整道路安全隐患。(责任单位:村、社区,交管、公安、城管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3.积极推进专项检查。交管、公安、应急等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10号令)的规定,每月联合开展重点车辆动态监控落实情况及营运客车安全带使用情况两个“专项检查”,确保第三方动态监管平台规范管理,重点车辆运行状态实时在线,督促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查纠惩戒。(责任单位:交管、公安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四)开展路面秩序净化行动

1.保持酒驾醉驾严打高压态势。辖区交管大队每日设立不少于3处酒驾醉驾查缉点,组织开展不少于3小时的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要坚持“逢5”“逢10”“逢周末”以及逢重大节假日开展全镇酒驾醉驾集中统一查处行动。要坚持执法与宣教并重举措,采取媒体随警作战和曝光典型等宣教措施,从源头上治理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实现“涉酒”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责任单位:公安、交警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2.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31日实施的《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宣传贯彻为契机,坚持城乡同步、部门联动,扎实推进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整治行动,确保10月底前城区道路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不低于90%、农村道路头盔佩戴率不低于70%。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教培机构等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师生家长自觉做到“一人一盔”,严禁三人同乘。客运车辆出站前,旅游大巴、出租车发车前,司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要达到100%。要严格查处各类客货运车辆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安全带使用率达100%。县联席办要不间断对各乡镇“一盔一带”工作成效开展视频巡查、抽查并通报、排名、评估。(责任单位:村、社区,公安、交管、教育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3.开展肇事肇祸交通违法精准打击行动。要保持对“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重点车辆超速行驶、超员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开车玩手机等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交管、公安等部门要健全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信息互通、抄告机制。(责任单位:公安、交管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五)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

1.突出抓好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要切实用好农村“大喇叭”、宣传车等载体开展高频次宣讲(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5分钟),广泛宣传行车注意事项、提示提醒隐患路段、宣讲酒驾醉驾危害,坚持用身边案例警示警醒身边人,增强宣传针对性、实效性。(责任单位:村、社区,文旅、公安、交通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2.突出典型案例警示。要结合本地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依托客运场站、交管服务窗口、公交车、出租车车载屏等阵地持续宣传。要夯实客运单位宣传责任,在营运大客车发车前,利用随车电视滚动播放安全带使用提示警示等内容。(责任单位:公安、交通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3.紧盯重点群体宣传。大力开展“小手拉大手”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针对农村集中用工、集中用人单位开展一次送教上门活动,宣传严禁轻型货车、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安全提示提醒。针对2022年以来发生亡人事故的客货运单位开展一次送教上门,督促企业负责人、雇主、车主等主动履行安全责任,堵塞安全漏洞。(责任单位: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六、工作职责

(一)镇职责

1.针对辖区各行政村、社区特点,细化分解整治任务,落实经费保障,健全网格员、劝导员管理制度,做好村劝导站日常工作监督。

2.配合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劝导”相关工作,按要求上报各村工作进度情况。

3.每季度组织开展或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

(二)村、社区职责

1.负责村、社区交通安全工作落实,做好辖区乡村道路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做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上报。

2.定期组织劝导员、党员、辖区企业工作人员、志愿者参与村、社区重点路口文明劝导工作,做好照片信息收集,建立整治工作基础台账。

3.将文明交通行为纳入村规民约。

(三)包村(社区)民警职责

1.负责村(社区)整治工作指导,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定期进村(社区)开展宣传,上好交通安全课。

2.建立整治工作群。及时通报重点车辆隐患清零进度情况。不定期推送典型事故案例,警醒村(居)民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守法意识。

3.指导网格员、劝导员和志愿者规范日常纠违、劝导工作,指导做好“无交通事故村(社区)”创建工作“一村(社区)一档”工作。

(四)网格员(劝导员)职责

1.宣传交通安全法和安全文明交通常识,提高广大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

2.劝阻酒后驾驶、超载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上路等常见且多发的乡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劝阻无效或屡教不改的,通过村规民约予以处罚,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对轻微违法行为做好劝导工作,对拒不接受劝导或拒不改正违法违章行为的,利用手机等设备搜集证据后报告公安交警部门。

4.遇暴雨路滑、滑坡塌方等特殊情况,及时设置安全警示,并通报交管部门处理。

5.配合交警部门处理本村、社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6.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其他工作任务。

上述工作列入各村(社区)安全工作年度考核范围和干部年终考核挂钩。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行政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狠抓组织建设,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行政村(社区)书记是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道路交通安全的预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责任压实到位。

(二)强化督查指导。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充分运用阶段整治资料报送、实地督导、定期通报等方式,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行动迅速、组织到位、推进有力的予以表彰,对工作力度弱、成效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视情况进行约谈甚至启动追责问责。

(三)强化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整治工作月度分析、属地管理、交通事故责任倒查以及责任落实督导考评等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努力将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固化下来,着力构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防控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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