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1889N/202403-00112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告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24-03-14 18:25:14
发布机构: 金寨县梅山镇 生成日期: 2024-03-14 18:25:14
来源单位: 金寨县梅山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分配标准】金寨县梅山镇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标准
文  号: 词:

【分配标准】金寨县梅山镇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标准

2024-03-14 18:25 来源:金寨县梅山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县内就业:对在县内用工实体就业并签订劳动协议的脱贫劳动者给予300//月补贴,并给予用工实体300/人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县内灵活就业且能提供工作证明的脱贫劳动者给予100//月补贴。

(二)县外就业:对在县外稳定就业的脱贫劳动者给予500//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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