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确保全镇全年粮食生产任务目标的完成,根据《中共金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金农工办〔2024〕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指导农业生产实践,提高粮食产量和质量。合理规划种植结构,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方法,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这也是落实国家关于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部署。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上级文件指导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由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起草,于3月27日形成指导意见初稿,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后经会议研究通过,于4月8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2024年,我镇努力完成粮食生产播种面积27280亩、总产量11840吨;其中,大豆和油料面积分别稳定在2060亩、6550亩;新建农机服务中心1个,新建粮食烘干中心1个,扩建育秧中心1个,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率达70%以上。 以稳粮保供、增产增收为主线,强化耕地保护、稳定生产能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量、提升品质、增加效益,加强储备管理,加大政策扶持,挖掘扩面潜力,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五、主要任务
1.逐步推进撂荒耕地恢复用于粮食等作物生产,增加粮食面积;
2.引导农民使用适合本地种植的品种,优化区域内品种布局;
3.推进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提升农机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
4.通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实行“统一”生产模式等举措,来提高经营水平、服务能力、经济收入和生产效益;
5.优化种植茬口衔接,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因地制宜地提高复种指数;
6.持续抓好粮油精耕细作示范点建设,发挥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水平;
7.指导农户适期防治、合理施药和安全用药,及时解决重大病虫危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粮食生产提质增效、丰产增收。
七、保障措施
1.落实党政同责,压实责任,完成目标;
2.发挥人员生产作用,注重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
3.实行定期调度,纳入考核,争先创优,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金寨县梅山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
解读人:袁卫兵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564-2701993
政策咨询地址:金寨县梅山镇南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