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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1889N/202407-0008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4-07-05 11:40:57
发布机构: 金寨县梅山镇 生成日期: 2024-07-05 11:40:57
来源单位: 金寨县梅山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4-07-04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梅山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700076
名  称: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梅山镇2024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文  号: 梅政办〔2024〕45号 词: “两个替代”、绿色发展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梅山镇2024年“两个替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2024-07-05 11:40 来源:金寨县梅山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两个替代”是指有机肥代替化肥,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此举是助力绿色农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为促进绿色产业化的发展,帮助农民提高生产质量,并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的原则制定该《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1.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通过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减少化学农药和化肥的使用,有助于提升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并通过推广有机肥和绿色防控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以“两个替代”为抓手,推动农业向绿色、生态、高效方向转型升级,不断增强农业绿色发展内生动力,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农民增产增收。
  2.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3.     5月27日,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启动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对上级工作方案和其他地市优秀举措、有关做法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6月4日,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完成方案初稿,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后经会议研究通过,与7月4日正式印发
  4.     四、工作目标
  5.     通过推广有机肥、小微除草机、生物农药,抽样检测农产品、有机肥,实现改良土壤,提升地力和农产品品质的目标。
  6.     五、主要内容

1.推广有机肥通过奖补激励全镇广大种植户和经营主体施用有机肥,购买商品有机肥、商品生物有机肥按照购肥款的60%给予补贴,饼肥按照1500元/吨定额补贴。

2.推广物理防控和生物农药。小微除草机按照购机款40%予以补贴,生物农药按购置款80%予以补贴。

3.开展检验检测。各村、社区积极配合县检测机构进行有机肥抽样检测,提高有机肥质量。

4.宣传引导。推广“三券”应用,即肥券、物券、药券。种植户通过到村申领“三券”并做好登记后购买对应物资,可享受绿色农资购买补贴。

六、创新举措

全域纵深推进农村“两个替代”行动,通过宣传车、村组会议、悬挂条幅、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两个替代”提升行动,鼓励引导广大农户、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因地制宜拓展提高标准,着力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种植习惯和浇灌方式,不断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各项工作举措由过去政府主导向群众自发转变,让群众的思想观念从被动变为主动。

七、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有力。分管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定期调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2.加强督导考核。压实压紧责任,持续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制定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自查制度,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行动开展迟缓、问题查找不准、措施落地不实、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金寨县梅山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

解读人:邓秀云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564-2700076

政策咨询地址:金寨县梅山镇财政分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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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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