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两个替代”是指有机肥代替化肥,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此举是助力绿色农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为促进绿色产业化的发展,帮助农民提高生产质量,并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的原则 ,制定该《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1.推广有机肥。通过奖补激励全镇广大种植户和经营主体施用有机肥,购买商品有机肥、商品生物有机肥按照购肥款的60%给予补贴,饼肥按照1500元/吨定额补贴。
2.推广物理防控和生物农药。小微除草机按照购机款40%予以补贴,生物农药按购置款80%予以补贴。
3.开展检验检测。各村、社区积极配合县检测机构进行有机肥抽样检测,提高有机肥质量。
4.宣传引导。推广“三券”应用,即肥券、物券、药券。种植户通过到村申领“三券”并做好登记后购买对应物资,可享受绿色农资购买补贴。
六、创新举措
全域纵深推进农村“两个替代”行动,通过宣传车、村组会议、悬挂条幅、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两个替代”提升行动,鼓励引导广大农户、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因地制宜拓展提高标准,着力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种植习惯和浇灌方式,不断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各项工作举措由过去政府主导向群众自发转变,让群众的思想观念从被动变为主动。
七、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有力。分管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定期调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2.加强督导考核。压实压紧责任,持续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制定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自查制度,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行动开展迟缓、问题查找不准、措施落地不实、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金寨县梅山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
解读人:邓秀云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564-2700076
政策咨询地址:金寨县梅山镇财政分局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