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内容、标准和程序:
(一)学前教育阶段幼儿资助
对在县内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按照每人每年800元标准予以资助。
程序;家长申请—提供证明-县区审核-公示-打卡发放。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生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两免”即: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一补”即:补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按照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和特教学校每人每年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程序:个人申请-村委会初审-乡镇政府审核-县级审批
(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
1.免学费。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省示范高中1700元/年,市示范1400元/年,一般性高中700元/年。
程序:学生报名提供相关证明(我县由教育局提前通过学生信息与扶贫部门比对,将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提供给学校)-开学先直接免收学费—学生入学后再参照国家助学金评审程序补齐手续-资金拨付到校。
2.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执行最高资助标准3000元/年。
程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公示-学校审核公示-县区审核公示-财政打卡发放。
(四)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补助
1.免除学费。对我县中职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一至高三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扶贫连片开发地区,学费全免)
程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公示-学校审核公示-教育财政审核-资金拨付到校。
2.国家助学金。对一、二年级中职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我省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予以2000元资助。
程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公示-学校审核公示-县区审核公示-财政打卡发放。
3.“雨露计划”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在校学生均可申报“雨露计划”,其家庭每年可申请3000元左右扶贫助学补助。
(五)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1.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本专科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并执行最高标准。学生每学年开学时向就读高校申请,由高校审核认定发放,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国家政策)
2.统筹资助大学新生。对当年考取本科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一次性享受由县扶贫移民局等部门统筹的每人不低于3000元的专项助学资金。由乡镇摸底申报,相关部门审核资助。(地方政策)
(六)助学贷款
本专科生(含高职)可以申请最高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负担。
助学贷款分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助学贷款是由学生通过高校向银行提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包括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和国家开发银行信用贷款,农村商业银行向考取本省高等院校的贫困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助学贷款,学生在农村商业银行各乡镇网点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向高校贫困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助学贷款,学生可以通过教育局申请办理。申请贷款按照银行相关要求办理,由银行审核发放。
(七)统筹社会救助
鼓励各部门、各乡镇、各级各类学校统筹各类社会救助、捐助资金,用于对各级各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