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初,县民政局、财政局根据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量、供养标准和近年内支出变化规律,科学合理测算当地年度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资金总额,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总额扣除上级财政补助金额后的差额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落实。推进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与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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