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始终“以人民为中心”把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人人抓、事事抓、时时抓、处处抓。为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本着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的精神,成立防溺水安全领导组,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在全镇干群中树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的有关会议精神,确保防溺水工作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刘瀚宇
第一副组长:李 杰 黄正先
副 组 长: 廖 峰 余昌福 熊裕民
王 瑜(常务) 陶学琦 陈圣林
杜继奎 朱道超 陈 浩 胡道宽
汪于启 何 健 江露露 吴善扩
曾宪柱 付晶晶 叶凡庆 陈良琳
成 员:储修军(梅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肖 锋(梅山派出所所长)
吴 然(江店派出所所长)
余 浩(开发区派出所所长)
刘庆山(梅山镇水利工作站站长)
陈 炯(市场监督所所长)
龚泽善(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书记
镇内各中心学校校长
二、明确管理责任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管理,切实将县委、县政府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领导组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领导、协调、组织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
2.负责日常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开展,检查督促并做好资料的收集与归档等工作。
三、加大监督预防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校园醒目位置要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校园广播要循环播放防溺水“六不”提醒语音,校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提醒字幕。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1)加大对学校的检查力度。学生在校期间绝不允许随便出入校园。如有事有病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确保学生在校园期间的安全。
(2)完成辖区水域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设备配置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提醒学生在夏季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
(3)各村(社区)在事故多发地点设立兼职防溺水监督管理员,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巡查,在午休、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暑期等重点时段进行死看硬守。
(4)让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学生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如去有水的地方玩耍,必须要有家长的陪同,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5)在学生当中形成互相监督,及时反馈的信息通道,如发现有玩水的同学要及时制止,立即向学校报告。
四、做好应急处置
1.一旦发生溺水事故,最早发现或知晓的群众应立即向所住的村,社区报告,同时拨打报警、救援电话。派出所、镇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营救。
2.梅山镇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下达预案启动指令。指挥组织各工作小组,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施救,并及时与溺水者家属联系,以最快的速度,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所在村及社区将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梅山镇应急领导小组。
4.做好溺水人员家属的思想工作,出现伤亡情况,积极联系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各种善后事宜。
5.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责任进行认定,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五、注重总结问效
1.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溺水事故再次发生。
2.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让人人将安全工作记在心上,讲在口头上,抓在手头上,落在行动上。